目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学管理规范...............3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16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23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填写规定...24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师教学环节十规范.........27
恩施职院旅游管理学院课堂、实训教学和学习规范.........28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的管理规定.32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考试改革实施方案...........34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38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43
顶岗实习报告撰写要求.................................68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专业实训(实习)基地管理办法70
恩施职院旅游管理学院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标准...........72
恩施职院旅游管理学院工学结合管理制度..................76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学生评教评学制度...........79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80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听课制度..................86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测评办法.......87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89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师资建设标准..............99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03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105
酒吧实训室日常管理制度..............................107
酒吧实训室工作流程..................................107
中餐实训室工作流程标准..............................108
西餐实训室工作流程标准..............................110
卫浴实训室管理制度..................................112
前厅实训室管理制度..................................113
电话订房实训操作规范................................114
散客入住登记实训程序................................115
散客离店结账服务实训程序.............................116
客房实训室管理制度..................................117
中式铺床操作规范....................................1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根本,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文化与专业知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立业和创业的能力。
第三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教育性、服务性和激励性;坚持制度管理,强化科学性、规范性和实践性;坚持质量效益,强化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 教学管理的内容
1、教学计划管理
2、教学运行管理
3、教学质量管理
4、专业建设与管理
5、课程建设与管理
6、教材建设与管理
7、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
8、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9、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
10、教学信息和网络管理
第六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
1、采取制度化和目标化管理,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2、在教学管理中要实行程序控制,抓住主要环节,逐阶段把关,全过程管理,使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工作有秩序、高质量地进行。
第二章 教学管理的组织及保障管理学院统
第七条 明确管理学院级教学工作领导职能
管理学院教育教学的领导工作由管理学院主任全面负责,分管副主任主持经常性工作,并通过管理学院职能部门的作用,统一调动管理学院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
第八条 建立管理学院教学专家指导小组
管理学院教学专家指导小组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丰富管理工作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分管教学副主任具体负责,定期研究和解决管理学院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管理学院教学专家指导小组的职责是:论证、审议管理学院的各类教学基本文件、新专业设置和教学改革方案等;督导、评估管理学院的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督导与评估管理学院各职能部门履行教学管理职责、落实学院教学管理的规划、制度和规定的情况;对教研室执行学院、管理学院教学工作计划、规定以及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等日常教学改革与管理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估;开展教学研究立项论证、审议;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各类教学检查。
第九条 理顺教学管理体制
管理学院对教学工作实行管理学院、教研室二级管理,以教研室为基础的管理模式。管理学院教学管理机构主要由分管教学副主任直接领导下的教务科、教研室构成。并负责全管理学院教学工作的指挥、协调、指导和检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条 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根据不同教学管理岗位的工作需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使他们掌握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和水平。
第十一条 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管理学院统
教学工作是管理学院的中心工作,管理学院教务科、办公室、学生科、各教研室应努力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氛围,使管理学院教学中心工作获得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任何对教学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工作失误,都要视为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 教学计划的制定
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编写课程教学大纲、选用和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确定教学人员编制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地制订并保证其顺利实施是保证培养目标完成的关键。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行业和职业岗位(群)的要求,制订各有关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第十三条 培养目标
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通过深入细致的职业岗位(群)的分析,了解有关行业现有的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现代技术的使用情况及发展方向,现有人才结构及人才素质要求,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
第十四条 教学计划的实施
1、教研室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列出学期开课计划,报分管教学副主任审批后执行。
2、教务科根据确定的开课计划,按课程的开课单位下达授课任务。
3、教务科根据审定的教师定位情况安排教学活动和教学场所,编制课程总表,并于学期结束前分发至管理学院各教研室。各教研室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其他教学环节,如实习、军训、社会实践等,由管理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安排,要编制单项教学环节的组织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5、经确定并实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及教学环节名称,以及学时数、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如确需调整的,必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五条 课程标准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每门课程(含实习及单独开设的实验和实训课)均应有课程标准。应采用国家或省级教育部门、行业部门颁发的通用教学大纲或行业标准。对无通用教学大纲的课程,应制定试用性课程标准,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后,报教学主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教材
教材应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配套。由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统一使用的教材,必须按要求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推荐的教材,学院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对没有指定和推荐教材的课程,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选教材、自编教材(讲义)或开发工学结合教材。
第十七条 学期授课计划(整体设计、单元设计)
学期授课计划(整体设计、单元设计)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按每次课或每个教学单元编制。其内容应包括周次、授课顺序、授课章节(或知识点)摘要、授课学时安排、教具、教材及参考书目等等。
编制学期授课计划(整体设计、单元设计)要体现本专业(课程)一般知识和重难点知识的要求与时间分配,确定理论教学与实验实习教学时间比例,规定本课程各教学环节及实验、电化教学设施的组织与时间安排。
第十八条 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分为管理学院教学工作计划、管理学院教研室工作计划。其内容主要包括学期(年)教学工作目标、主要措施、重点工作、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
各项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管理学院分管教学主任、各管理学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拟定。管理学院领导及有关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应对教学工计划经常进行检查,学期结束时由各计划拟定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第十九条 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教务科、教研室的职责,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以及教辅人员的岗位职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整体设计、单元设计、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审批、归档制度,教材管理制度;考试、考查的规定,教学检查、督导制度,教师教学质量、岗位考核制度;实习场所、实验实训室、电教室、计算机房、体育场等教学设施(备)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教务常规管理
1、课程表包括全管理学院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由教务科在新学期开学前编制并印发各管理学院教研室、班级和教师。课程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代、调课者,应提前填写《代、调课申请单》,报教务处同意并下发《代、调课通知单》后方可施行。
2、教学信息册主要由日期、周次、节次、课程、授课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及教学要求等部分组成,应分班级发放,教务处定期回收,发现教学问题及时处理。
3、教学例会包括教务例会、教学主任会议和教师及学生座谈会等。各类会议均应有明确的议题和内容,并注重实效。
4、教学档案、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教学文书档案管理、教学业务档案管理、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和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各类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内容,力求做到规范、齐全、适用。教学档案、资料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建档。短期档案由教研室保存,需长期、永久保存的,应及时交管理学院教务科保管,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科负责。
第二十一条 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
课堂教学是课程教学的基本形式,任课教师应认真研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或选用与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的教学参考书,编制规范的课程进度计划和授课教案。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教学方法研究,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二十二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
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专业技能训练、实训教学、专业实习、军训、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要制定完善的组织计划和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注重对学生技能掌握状态的科学评价研究。
第二十三条 教学运行中教师工作管理
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学期初检查了解备课情况,在教学运行中组织随机或有针对性听课,组织学生评教,不定期抽查布置和批改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第四章 课堂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备课与课前准备
1、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案书写管理规定》的要求,撰写好教案。
初次上课的教师,在上课前必须写出该课程的完整教案,经教研室主任审阅批准和试讲合格之后,才能正式授课,听课及试讲记录存放在教研室备查。
教师讲授以前上过的课程时,要认真总结过去上课的经验和不足,必须重新备课,并补充和完善教案的内容。原则上至少要提前准备好2周的教案。
2、教师备课应准确把握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和难点。
3、教师备课应广泛收集有关的现场资料,了解生产、管理、服务实际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反映最新经济动态和广泛采用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附有现场实例或案例。
4、所有教研室都应每周组织教师进行一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并存放在教研室备查。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讲授时,教研室应组织集体备课和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以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
5、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教学挂图、教学仪器、工具材料等硬件在授课前要逐一检查和落实,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同时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所学专业的特点,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的衔接关管理学院。
6、对于技能课、实务课以及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教师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 授 课
1、 教师要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训导。
2、 教师授课应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按照高职教育的要求,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提倡“三明治”式教学法、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3、教师授课或承担其它教学任务时,必须携带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案及教学进度表。
4、教师讲授理论知识时要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教师传授专业技能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各类安全事故有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在传授技能过程中,要进行集中示范,巡回指导,不断探索和总结先进的技能教学法。
5、教师授课应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开通和使用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
6、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请人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管理学院(部、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管理学院(部、室)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未经批准擅自调、停、代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7、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上课无故迟到和提前下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8、教师上课应把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作为上课的一项重要内容,重视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课堂纪律的好坏是教学效果和质量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9、教师授课应充分利用电教手段和设备,以及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声像合一、图文并茂,把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形象化、实物化,增强教学效果。
10、学期结束前,教师应认真、及时、如实地写出所授课课程总结报告报教研室主任审核,并存放在教研室里备查。
第二十六条 辅导答疑和作业
1、教师在每个授课单元都应有定时间、定地点的课外辅导答疑,停课后、考试前必须安排不少于4学时的辅导答疑时间,但不得变相泄漏考试内容:辅导中除解答课堂教学中学生的疑问外,还应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2、教师要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规定》的要求,做好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工作。
3、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应明确教学要求.纳入教学进度表,不能以课堂讲授取而代之。
第五章 技能教学
第二十七条 技能教学包括实验、技能(实务)训练、实习、课程设计和综合训练等环节,是高等职业教育极为重要的教学环节,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其内容和方法,认真备课,编写相应的指导书,并提前作好各项准备。
第二十八条 在校内进行技能教学时,属于理论教学穿插进行的,可以2—4学时为一单元安排,按理论课程教学的作息时间执行;凡是整周安排的各项实训和实习的作息时间要参照8小时工作制执行,并严格遵守实训室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在校外进行技能教学时,参加的师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条 教师在指导实验、实训或实习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
1、教师在校内指导实验、实训或实习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并要及时规范学生的操作动作和解答有关问题。
2、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的实训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在不影响实习单位生产秩序的基础上,在每个工作日对自己负责指导的实习学生进行巡查和指导,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指导学生做好实习或实训日记和报告,客观地评定学生的成绩。
4、应写出学生实训或实习教学总结报告,交所在教研室备查。
第三十一条 在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教学时,教研室主任应提前两周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选题、分题工作,并做好资料或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题目类型、范围及其深度、广度要符合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大纲的要求,课程设计(综合训练)为同一题目的学生人数要适宜,避免学生互相抄袭。指导教师在每个工作日与学生面对面的指导时间不应少于3小时。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课程设计和综合训练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考核,要按考评标准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写出本次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的书面总结向教研室主任汇报,留存在所在管理学院(部、室)资料库备查。
第三十二条 确定技能教学环节的师生比时,应充分考虑教学环境(校内与校外)、安全条件、教学内容与要求、指导难度等因素,由管理学院(部、室)提出,教务处核准。
第六章 课程的考核
第三十三条 所有课程都必须考核,其形式可以笔试、操作、开卷、闭卷等,具体形式在课程标准中确定。
第三十四条 凡专业教学设计所列科目的结业或考试一律由教务处或管理学院(部、室)统一组织进行。不能安排在考试周进行的课程考试需提前两周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和管理学院(部、室)协同安排。平时考查、单元性考试和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安排,但须在教学进度表中反映出来。
第三十五条 任课教师在课程的结束或期末考试前应掌握本课程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资料,按学籍管理、违纪处罚、学生考勤管理等有关规定确认学生的考试资格,对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考试前报其所在管理学院和教务处记载备案。
第三十六条 命 题
1、教师命题应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试题(试卷)管理规定》执行。并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出发,探索以能力考核为目的的考核内容和形式,试题需经教研室主任和管理学院(部、室)主任审批。
2、有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应逐渐建立试题库(试卷库),并由管理学院(部、室)组织实行教考分离。无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由教研室主任指定专人,按课程标准要求出两套以上试题,经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审批后由教学主任选择确定试题。
3、命题人应对试题进行试做,每份试题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随试题报管理学院教务科备案。
第三十七条 阅卷采用由任课教师负责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来评分,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十八条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在3天之内将考试成绩单、试卷和考试效果分析交管理学院教务科,由分管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其中考试成绩一式两份,一份管理学院教务科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备查,并载入学籍档案。
第三十九条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一般不应出现小数点)或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实验成绩不及格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平时成绩(作业、期中考试)、实验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应严格按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考试监考是教师工作的一部分,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监考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第七章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第四十条 教学质量
通过不断改善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科学、客观地分析、评价教学质量,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网络,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第四十一条 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
1、搞好过程质量管理
(1))教学计划的质量管理,主要是保证教学计划制订的科学性,组织实施严肃性。
(2)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保证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3)教辅工作的质量管理,是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提高教学管理及后勤保障人员的服务质量。
(4)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主要是建立科学的考试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维持良好的考试工作秩序,应探索考试改革。
2、加强教学质量检查
结合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教学质量检查,检查采取抽查方式。
第四十二条 教学工作评价
学校教学工作的评价一般包括:院、管理学院(部、室)总体工作的评价;专业、课程及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的评价;教学管理工作的评价等。开展教学工作评价。要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
第八章 教学设施管理
第四十三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
应根据专业设置情况设立满足教学需要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室按专业性质归口到管理学院管理,由教务处下属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统一协调。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所属实验实训室的规划、建设和安排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应制定实验实训室工作计划,包括实验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以及实验开出率、实验仪器设备利用率等。实验实训室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实验操作规程、实验守则,仪器设备采购、登记、保管、保养、赔偿、外借等制度。
实验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填写实验情况记录表,作为统计实验开出率、实验仪器设备利用率的依据。主管院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的完成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四条 实习场所管理
应重视院内实习场所建设,满足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需要。实验场所及设施的管理应归口到相应的管理学院(部、室),并按制定的实验教学计划、规章制度、实验守则、操作规程进行管理,确保实习课的开出率、设备的利用率达到有关标准。
第四十五条 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管理学院应与校外有关企业(行业)联合,建立稳定的实训基地。院企双方签定合同书或协议书,确立协作关管理学院。实训期间应由校企双方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实训计划书、任务和指导书。制定实训考核方法,检验学生实训效果和质量 。
第九章 师资队伍管理
第四十六条 教 师
1、教师应达到《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各项基本要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师应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基本理论知识,懂得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技巧,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教师应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扩充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
4、教师要教书育人,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尊重学生,为人师表。
5、教师应积极承担课程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完成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
6、教师(特别是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教研水平。每学年应撰写1-2篇教学论文或专业论文。
第四十七条 实验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与教师相同的政治素质。在业务能力上,能独立组织实验、实习课,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有一定的实验、实习组织指导能力,具备常用实验、实习设备的保养、维修和使用能力。
第四十八条 教师的考核。教师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业务考核,其考核等次分为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优秀的教师,学院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学院将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要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其业务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业务考核情况、工作量、进修学习、学历变更、编写教材讲义、科研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考勤、奖惩、社会兼职等情况的记载。
第十章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第四十九条 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应以学院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不断完善。
第五十条 管理学院专业建设
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科学规划学院的专业结构体管理学院。紧扣市场脉搏,按需建设,并适时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设置、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以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办出特色。新专业设置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审批。
第五十一条 课程建设
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建设的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制订课程建设的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分阶段、分步骤的管理学院统建设;要以建设优质课程为中心,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管理学院的改革;要重视管理学院列课程建设,执行各专业(尤其是重点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管理学院。要把重点课程建设和重点课程评选作为一项密不可分的工作,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
各专业至少要确定1门主干课程作为重点建设课程。
第五十二条 教材建设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视听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在采用推荐教材或自编教材及其他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时,要严格依据课程标准,选用国家优秀教材,鼓励结合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建设,抓好工学结合教材开发工作。
第五十三条 教师队伍建设
要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要注意选聘实践经验丰富、文化素质较高、适应教学需要的专家,作为管理学院兼职教师、外聘专家或客座教授。
要注意选拔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及主干教师,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引进和调入新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从事专业课及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实训课教师45岁以下者必须取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第五十四条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实践教学的基地要坚持院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院内实验实训室建设一定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匹配。实训室要成为可模拟生产、经营等环境,成为对学生进行职业能力综合训练的场所。
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努力把学生实习与承担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
第五十五条 管理学院风建设
管理学院风包括管理学院领导的工作作风、教师的治学作风和学生的学习作风,管理学院各级干部要带头,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形成良好传统。坚持重在教育,建管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把管理学院风建设与管理学院德育工作结合起来。
要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学习,不断完善和推行学分制,主辅修制及不及格重修制,加强考风建设,制止作弊行为。
第五十六条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要制订和完善必要的教学基本文件,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期进程计划、课程进度计划(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教学总结等。
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教学工作制度,包括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的规定、教学工作规范、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室管理制度、电教室管理制度、调课制度、教材预定与发放管理办法、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条例、教学管理条例、教学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办法、教学培训管理办法、课堂教学手册等等。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由管理学院教务科组织实施,解释权在管理学院教务科。
教学是管理学院的中心工作。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突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的高职教育特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既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又有很强操作能力的高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每位教师明确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形成严谨的教风,特制订我管理学院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教师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2条 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坚持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发扬“敬业、创新、务实、奉献、协作”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地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3条 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工作,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探索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除此之外,教师还应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管理学院和所属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4条 教师应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地、深入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注意因材施教,并以严谨的教风、一丝不苟的精神对待每一堂课。
第5条 院内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由管理学院按学院制订的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其授课资格后下达任务书,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师任务书规定的工作。聘请校外兼职教师,应按学院制订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进度表
第6条 教师承担各类课程的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均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由各教研室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按学院的原则性意见编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管理学院(部)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对于某些内容更新较快的或新开设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提出修改意见或制订出课程标准,经管理学院(部)主任批准后执行。
课程标准由教务科按专业汇编成册。
第7条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学时来组织教学、选用教材和安排教学进度。教材的选用经教研室主任签字,管理学院主任批准之后,不得随意更换,同时,还需向学生公布适量的教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
第8条 教师对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课程表的安排,填好学期授课计划和实训计划表(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管理学院和本人各执一份。
第三章 备课与课前准备
第9条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案书写管理规定》的要求,撰写好教案。
初次上课的教师,在上课前必须写出该课程的完整教案,经教研室主任审阅批准和试讲合格之后,才能正式授课,听课及试讲记录存放在教研室备查。
教师讲授以前上过的课程时,要认真总结过去上课的经验和不足,必须重新备课,并补充和完善教案的内容。原则上至少要提前准备好2周的教案。
第10条 教师备课应准确把握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和难点。
第11条 教师备课应广泛收集有关的现场资料,了解生产、管理、服务实际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反映最新动态和广泛采用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附有现场实例或案例。
第12条 所有教研室都应每两周组织教师进行一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并存放在教研室备查。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讲授时,教研室应组织集体备课和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以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
第13条 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教学挂图、教学仪器、工具材料等硬件在授课前要逐一检查和落实,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同时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所学专业的特点,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的衔接关管理学院。
第14条 对于实训课和实务课、以及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教师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 授 课
第15条 教师要以育人为天职,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训导。
第16条 教师授课应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按照高职教育的要求,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17条 教师授课或承担其它教学任务时,必须携带课程教学大纲(或实训教学大纲)、教材、教案及教师工作手册。
第18条 教师讲授理论知识时要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要给学生传递更多的信息量。教师传授专业技能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各类安全事故有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在传授技能过程中,要进行集中示范,巡回指导,不断探索和总结先进的实训教学法。
第19条 教师授课应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开通和使用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
第20条 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请人代课,至少应提前24小时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管理学院(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需要临时调课,不能按规定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管理学院(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未经批准擅自调、停、代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第21条 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上课无故迟到和提前下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第22条 教师上课应把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作为上课的一项重要内容,重视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课堂纪律的好坏是教学效果和质量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23条 教师授课应充分利用电教手段和设备,以及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声像合一、图文并茂,把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形象化、实物化,增强教学效果。
第24条 每次课后,教师应认真、及时、如实地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填写办法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填写规定》执行。课程结束后,将教师教学工作手册报教研室主任审核,并存放在管理学院(部)备查。
第五章 辅导答疑和作业
第25条 教师在每个授课单元都应有定时间、定地点的课外辅导答疑,停课后、考试前必须根据课程学时量的大小安排4—8学时的辅导答疑时间,但不得变相泄漏考试内容。对于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前两年的主要基础课职业基础课程,每周都应安排一次晚自习作辅导答疑。辅导中除解答课堂教学中学生的疑问外,还应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第26条 教师要按照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教师批改学生作业的次数根据教师教学工作量确定,一个教师担任三个及以上班级课程或周学时在16学时以上,其布置的学生作业可作部分批改(一般要求批改量达50%以上),其它情况应全批全改。教师批改作业应注明批阅时间,并评定和记载学生作业的成绩。
第27条 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应明确教学要求,纳入教学进度表,不能以课堂讲授取而代之。
第六章 实训教学
第28条 实训教学包括实验、技能(实务)训练、实习、课程设计和综合训练等环节,是高等职业教育极为重要的教学环节,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其内容和方法,认真备课,编写相应的指导书,并提前作好各项准备。
第29条 在校内进行实训教学时,属于理论教学穿插进行的,可以2~4学时为一单元安排,按理论课程教学的作息时间执行;凡是整周安排的各项实训和实习的作息时间要参照8小时工作制执行,并严格遵守实训车间(室)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30条 在校外进行实训教学时,参加的师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31条教师指导实训或实习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
(1)教师在校内指导实训或实习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并要及时规范学生的操作动作和解答有关问题。
(2)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的实训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在不影响实习单位生产秩序的基础上,在每个工作日对自己负责指导的实习学生进行巡查和指导,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指导学生做好实习或实训日志和报告,客观地考核、评定学生的成绩。
(4)应写出学生实训或实习教学总结报告,交所在管理学院(部)备查。
第32条 在综合实训(课程设计)教学时,教研室主任应提前两周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选题、分题工作,并做好资料或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题目类型、范围及其深度、广度要符合综合实训(课程设计)大纲的要求,综合实训(课程设计)为同一题目的学生人数要适宜,避免学生互相抄袭。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实训(课程设计)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考核,要按考评标准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写出本次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的书面总结向教研室主任汇报,留存在所在管理学院(部)资料库备查。对综合实训(课程设计)的具体要求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课程设计)管理办法》执行。
第33条 确定实训教学环节的师生比时,应充分考虑教学环境(校内与校外)、安全条件、教学内容与要求、指导难度等因素,由管理学院(部)提出,教务处核准。
第七章 课程的考核
第34条 所有课程都必须考核,其形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操作、开卷、闭卷等,具体形式在课程标准中确定。
第35条 课程考核有考试和考查两类,一学期每一个班的考试门数不能超过5门。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科目的结业或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务科统一组织进行。不能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进行的课程考试需提前两周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和管理学院(部)协同安排。平时考查、单元性考试和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安排,但须在教学进度表中反映出来。
第36条 任课教师在课程的结束或期末考试前应掌握本课程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资料,按学籍管理、违纪处罚、学生考勤管理等有关规定确认学生的考试资格,对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考试前报其所在管理学院(部)和教务处记载备案。
第37条 命题:
(1)教师命题应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试题(试卷)管理规定》执行。并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出发,探索以能力考核为目的的考核内容和形式,试题需经教研室主任和管理学院(部)主任审批。
(2)有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应逐渐建立试题库(试卷库),并由管理学院(部)组织实行教考分离。无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由教研室主任指定专人,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出两套以上试题,经管理学院(部)主任审批后由教务处选择确定试题。
(3)命题人应对试题进行试做,每份试题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随试题报管理学院(部)及教务处备案。
第38条 教考分离的试卷,由任课教师进行阅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来评分。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39条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在三天之内将考试成绩单、试卷和考试结果分析报告交管理学院(部)教务科,由管理学院(部)主任审核签字,考试成绩单报教务处存档,考试试卷和考试结果分析报告报送课程所属管理学院(部)存档。
第40条 考试课成绩按百分制(一般不应出现小数点)评定,考查课成绩按等级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实验、实训成绩不及格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平时成绩(作业、期中考试)、实验实训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应严格按该课程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41条 考试监考是教师工作的一部分,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监考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第八章
第八章 奖 惩
第51条 奖励:
(1)教师模范遵守本规范,并在课堂教学、教书育人、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学院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奖励包括:优质课奖,教学优秀奖,科研成果奖等。
(2)奖励的材料记入教师本人档案,供晋升教师职称参考。
第52条 处罚:
(1)教师违反本规范的要求和规定,责任在个人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2)教学事故分一般、严重、重大三个等级,分别由管理学院(部)、教务处、学院认定。
(3)对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情节轻重及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不适合做教师者将调离教师岗位。
(4)处罚材料记入责任教师个人档案。
第十章 附 则
第53条 本规范由管理学院教务科组织实施,解释权在教务科。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调好各教学部门的工作关管理学院,明确管理学院各教学部门及任课教师的权利及义务关管理学院,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安排的规定
1、教务科根据学院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组织各教研室根据情况合理安排教师授课任务,在一周内报教务处。
2、教务科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的各班级课程安排表,下达给各任课教师和班级。
3、教务科根据课程特点合理确定课程授课时间(课程表),任课教师对课程安排不得提不合理要求。
二、课程调整的规定
1、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要调整的,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需写出书面报告,经管理学院分管教学副主任签署意见、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教务处协助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2、学期授课计划需调整的由任课教师写明情况,经管理学院分管教学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3、教师因病、事假或从事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不能上课的教师,管理学院教务科应安排其他教师顶替上课,无法顶替的,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调课意见并填写调课申请表,经管理学院主管教学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4、凡批准调课者,均由有关管理学院部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班级。
三、停课的规定
1、各班级、各任课教师的课程表具有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无条件地按课表组织教学。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内,任课教师和各教学班级未经允许不得停课。
2、管理学院组织学生参观、见习、进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需要停课的,应由管理学院教务科写出书面报告,附上有关材料(参观见习指导书、社会调查内容等)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停课。
3、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不得因教材内容讲授结束而停课。学期末由管理学院教务科根据校历安排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复习考试。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课程教学,提高教学信息的准确性和资料的规范性。凡在我管理学院任课的教师都必须填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现将任课教师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任课教师(包括三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中专、技校班级任课的教师)都必须填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二、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的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规定分别填写无实验实训任务的填蓝色封面的手册,凡承担集中实验实训任务的填红色封面的手册。
三、填报要求及说明
(一)封面
1、年份用阿拉伯数字;
2、季前填春季或秋季;
3、课程名称要求填写全称:
4、授课班级填写教务处统一编制的班级代号;
5、任课教师填承担该课程的教师姓名:
6、计划编制填写主要编制计划的教师姓名。
(二)教师学期授课任务表
1、以班级为单位,分栏填写;
2、合计课时、讲授、实验实训上机、集中实训、周学时、教学周数、已上学时、下欠学时以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如实填写。单位:学时(集中实训的单位:天)。
(三)学期授课计划审核、检查意见
1、教研室(实训部)、管理学院(部)审核,务必在开学第一周审核后签字:
2、管理学院(部)和教务处检查在期中、期末检查后签字。
(四)教材、大纲(实训大纲)使用情况
1、教材、教学大纲名称填写全称:
2、使用种类分别填写教材或大纲(实训大纲);
3、版本填写出版社名称,大纲(实训大纲)可不填;
4、主编填写一人;
5、出版时间填写出版年份及第几版,大纲(实训大纲)填编制时间。
(五)周历表粘贴页
学期周历表由教务处编制下发,任课教师粘贴在手册上,方便教学。
(六)任课教师课表卡
由教师依据教务处签发的课表卡自己填写,其中一个为备用卡。
(七)学期授课计划表
只填写理论教学的计划、内容(内容提要)、课时数(备注栏),课次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每2学时一个课次。同一课程同一进度可用同一学期授课计划。
(八)实验实训项目计划书
1、承担实验实训任务的教师还需填写学期实验实训项目计划表;
2、实验实训内容(项目)每2学时一个项目序号填写,同一实验实训内容(项目)超过2课时的在备注栏中说明。
(九)教学日志
1、分班填写,每行2学时;
2、学生出缺席情况必须详细记载(可填写学号);
3、课外作业布置需指明教材的页数,如P54习题一 2~3题。
(十)实验实训教学日志
1、分班填写,每行2学时;
2、实验实训地点应按要求填写;
3、学生考勤栏可填写学号(考勤详细记载可在实验实训项目教案中反映);
4、实验实训报告填写有无。
(十一)学期学生缺勤、请假汇总表
1、全勤的学生不必填写;
2、学生的缺勤、请假以学时为单位,迟到、早退以次数为单位;
3、考勤记载必须与学生平时成绩挂钩。
(十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登记表
1、各分项原则上按百分制计算填写;
即:总评(5)=(1)×0.1+(2)×0.2+(3)×0.2+(4)×0.5
2、未进行期中考试需说明情况,其总评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评(5)=(1)×0.1+(2)×0.3+(4)×0.6
(十三)试卷分析,见考试试卷分析表
(十四)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由任课教师总结本学期的教学体会、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教学建议以及存在的不足等。
(十五)教师学期工作手册均备有活页,填写时不够的地方可增页补充。
(十六)教师教学工作手册不得用铅笔和红笔填写。
四、授课计划与实验实训项目书的报送
1、凡承担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的教师,都要求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和上报授课计划、实验实训项目书,以备教学检查和存档。
2、任课教师在开学后第一周星期三以前填好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报教研室主任及管理学院(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第二周报教务处审核。审核后的授课计划一份返管理学院(部),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教师自存。
3、有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教师需上报授课计划和实验实训项目书,并按规定填写红色封面的教师教学工作手册;无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教师,只需上报授课计划和按规定填写蓝色封面的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1.教学文件编制、执行(授课计划、课程标准等)要规范。
2.教案编写要规范。
3.课课教学要规范。
4.实验实训操作程序要规范。
5.作业布置批改与辅导答疑要规范。
6.试卷制作、批改、分析和考试监考要规范。
7.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填写要规范。
8.调课、停课、代课程序要规范。
9.教师教学业务资料归类整理要规范。
10.因病、因事(含公事)履行请假手续要规范。
一、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1.教师上课应做到“四必带”。即教材、教学大纲、教案(含必备的教具。新教师应包括详细讲稿)和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必带。
2.教师课堂教学要做到“十必须”。
(1)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
(2)必须提前到达上课地点,确保充足的课堂教学准备时间。
(3)必须在上课时认真清点学生人数,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
(4)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
(5)必须认真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
(6)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和职业技能。
(7)必须做到管教管导,维持好课堂秩序。
(8)必须认真、仔细、保质保量的搞好课外辅导和作业批改。
(9)必须自觉接受学院和管理部门安排的听课检查。
(10)必须在《教学信息册》上仔细核对学生出勤情况并签署自己的姓名。
3.教师课堂教学要做到 “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旷课。
(2)不准酗酒后上课。
(3)不准擅自调课、停课、代课。
(4)不准擅自变更上课时间和地点。
(5)不准衣冠不整进入教室上课。
(6)不准上课时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在教学过程中随意离开教学场所。
(8)不准有教学内容及概念上的严重错误。
(9)不准擅自调整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实训计划。
(10)不准有侮辱学生的语言和行为。
二、教师实训教学规范
1. 教师实训教学应做到“六必带”。即实训教学大纲、实训计划、教材、实训指导书、实训教案和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必带。
2.教师实训教学应做到“十必须”:
(1)实训项目必须课前试做。
(2)必须在正式上课前完成实验实训室或实训教学的各种准备。
(3)必须提前将实训项目通知学生。
(4)必须在上课时严格考勤,认真清点学生人数。
(5)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
(6)实训中必须坚守岗位,巡回指导。
(7)发生仪器损坏事故必须督促当事人写出 “仪器损坏或事故报告”并按规定赔偿。
(8)实训结束时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实训教学记录册”。
(9)必须认真负责批改实训报告。
(10)因公因事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3.教师实训教学必须做到十不准:
(1)不准旷课、迟到、早退。
(2)不准临近上课时匆忙准备实训设备。
(3)不准擅自调课、停课、代课。
(4)不准无实训教材、讲义或指导书进行实训教学。
(5)不准衣冠不整进入实训室上课。
(6)不准随意删减实训内容。
(7)不准上课时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8)不准在实训中随意离开实训室或在实训室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9)不准擅自调整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实训计划。
(10)不准有侮辱学生的语言和行为。
三、学生课堂学习规范
1.学生上课应做到“三必带”。即教材、笔记本、练习本等学习用具必带。
2.学生课堂学习要做到“十必须”
(1)必须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备好学习用品并保持安静。
(2)上课铃响后必须“起立”向教师表示敬意。
(3)上课必须专心听讲,勤于笔录。
(4)回答教师提问时必须起立,向教师发问必须先举手。
(5)必须按照教师的要求搞好预习和复习。
(6)迟到进教室必须喊“报告”,提前离开教室必须经教师允许。
(7)课前必须檫好黑板,下课时必须将《教学信息册》交教师签名。
(8)必须自觉搞好室内卫生,保持教室整洁。
(9)学生因病因事必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0)必须独立完成和按时上交作业。
3.学生课堂学习要做到“十不准”
(1)不准旷课、迟到、早退。
(2)不准衣冠不整进入教室学习。
(3)上课时不准私下交头接耳,做与本次课程教学无关的事情。
(4)不准在上课时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不准以任何方式扰乱课堂教学秩序。
(6)不准在教室里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杂物。。
(7)不准损坏课堂教学设施。
(8)不准随意挪动或搬出教室内的课桌椅。
(9)不准在教室里大声喧哗,从事打扑克、下棋等娱乐活动。
(10)不准在教学楼走廊内或四周喧闹。
四、学生实训学习规范
1.学生上实训课要做到“四必带”。即教材、实训指导书、笔记本、实验报告薄必带。
2.学生上实训课时应做到“十必须”:
(1)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教材或实训指导书;
(2)必须按时上、下课,按指定的实训台号入座;
(3)必须认真核对实训所需设备、耗材是否与清单上所列相符;
(4)必须遵守实训操作规程;
(5)必须爱护仪器设备,养成节约习惯。
(6)丢失或有损坏仪器设备必须照价赔偿;
(9)实训时必须服从教师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指导;
(6)实训结束后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整理、归位;
(7)必须独立完成实训报告;
(8)因故不能参加实训者必须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学生实训时应做到“十不准”:
(1)不准旷课、迟到、早退;
(2)不准动用与本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
(3)不准将实训室内的物件带出室外;
(4)不准携带软盘入内上机,不可自行装卸机内配件;
(5)不准不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实训;
(6)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实训室;
(7)实训过程中不准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
(8)不准相互抄袭实训记录和报告;
(9)不准吸烟、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10)不准在上实训课时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为了强化课堂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考勤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促进学生遵守纪律、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教师真正地做到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根据《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中职、技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管理学院实际,现就加强课堂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课堂教学考勤范围
理论课、实验实训课、集中实训、随堂考试、晚自习辅导等课堂教学均应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
二、考勤方式
主要由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班长(班长不在,由学习委员或班长委托的学生干部)协助。任课教师应在讲授教学内容(实验实训)前清点学生人数,与班长一道将班上学生的考勤情况记录在《课堂教学学生考勤记载表》上,同时在教师工作手册中的教学日志上认真填写“学生出缺席情况”,并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学期末汇总,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中的“学生缺勤、请假汇总表”;一天的记载运行到晚自习时,班长将当天的考勤记载表交班主任。
为了约束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教师在平时认真记载的基础上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教师记载的考勤应作为考核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当学生迟到、早退累计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数量的时候,要向其进行口头警告,通知班主任,扣减平时成绩;当学生因病、事假过多或旷课,某一门课程或教学环节累计达到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数量的时候,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资格,成绩记零分,必须参加补考。
三、学生请假的认定
教师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考勤要执行严格的请假制度。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活动时,必须事先按照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课者,以旷课记载。
学生因病请假,需由学院医务所或州、市级医院开具证明(患急病或有意外事故确实无法事先请假者除外),班主任或管理学院部主任批准,所缺课程按病假记载。无班主任或管理学院部主任签字的,所缺课程按旷课记载。
学生上课期间一般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由班主任、管理学院部学生科长共同批准或由班主任和管理学院部学生科长签署意见后报请管理学院部主任批准。无班主任、管理学院部学生科长或管理学院部主任签字的,所缺课程按旷课记载。
上课期间,除学生患急病外,任课教师没有给学生批假的权利。
四、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认定
学生在上课铃响过后15分钟内进入教室均按迟到处理。上课期间,学生不得无故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及其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者以旷课1学时计算。
学生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无故不参加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集中实训、社会实践等或无故不按学校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其每一天旷课按8学时折算。
五、教师记载学生考勤的管理
每学期末,教师应向学生公布考勤汇总结果,接受学院和学生的监督。平时,学院将对教师课堂教学中的学生考勤工作进行抽查和全面检查,必要时将对教师的课堂考勤工作进行通报和公示。
根据学院对于课程教学改革要有思路的要求,科学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检查,并对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定,切实按照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切实树立质量是学院管理学院部生命线的理念,改革传统的考试考核模式,建立一个真正全面、客观、合理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管理学院,以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与课程改革的深化,确立以能力评价为核心的人才质量评价观。
二、目前课程考试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们对学生考试评价方式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方式单一
目前我管理学院较多课程考试的主要方式是试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闭卷笔试,教师按照标准答案阅卷,给出学生考试成绩,结合学生平时成绩,即做出了学生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单一的方式难以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2.考试内容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能力。
目前考试内容大多局限于教材,理论考试多,应用测试少;标准答案试题多,不定答案的分析试题少,记忆性成份所占比重较大。这样的考试仅仅是对学生知识点的考核,应用能力、职业技能、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仍然难以得到培养和提高,导致的结果就是学生为考试而考试,教师为考试而教学。
3.考试评价方法片面
目前期末总评成绩中,期末考试成绩占70%,而期末考试往往是试卷考试形式,这就不利于学生创造性和主动性的发挥与能力培养。
4.缺乏考试的反馈机制
由于目前的考试方式既是单向的,又是终结性的,即教师对学生的单向性和以试卷成绩论成败的终结性,学生考试结束就意味着本课程教学结束。教与学缺乏双向交流和递延性。
5.传统的评价方式导致教与学的目标不明确。
目前的考试评价最终教师与学生看重的是分数,合格与否不是看学生是否形成了一定的职业能力,而是是否达到了60分以上的合格标准。
三、改革的基本目标
改革现行的“为考试而考试,同意格式、机械死板、考核记忆的试卷命题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结合,以评价为主、以能力为核心、以成果为本的考核考试评价方式改革,建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考试模式,以推动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学习效果。
四、改革的基本原则
1.考试与评价结合的原则
考试是为了评价,老师是否实现了教学目标,学生是否实现了本课程的学习目标是进行考试的基本原则。
2.多种考试考核方式结合
考试方式的选择可以多样化,以记忆能力为主的试卷考试不再作为考试的主要形式。应以考核学生的技能与学习目标实现程度为根本,运用诸如作品、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现场操作、小论文(设计、计划、方案、报告)、竞赛等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考核学生的技能(会不会),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知不知),学生的素质(态度愿不愿)。
3.以能力为核心的原则
学生对技能的掌握、职业能力的提高是学生的根本,因此,技能与职业能力理应成为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核心,教材只是参考,不再是考试评价的唯一依据。
4.考核形式的灵活性原则
考核形式可以是以个人为主的考核,也可以是以小组等为单位的对一定群体的考核,在考核学生技能与职业能力的同时,考核学生的团队精神与协作态度。
5.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结合的原则
改革考试“一锤定音”的学习成果评价模式,降低期末考试成绩在学生学业成绩中的比重,提高对学生能力(技能)形成过程的考核。在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可暂不考虑此项原则,但对于已进行课程改革并已实施的课程,必须执行此项原则。
五、基本要求
1.树立考核学生能力(技能)与素质的考试观
通过构建适应高职教育的考试评价体管理学院,通过考试考核的引导作用,提高学生的学习态度的转变与积极性的提高,以及增强运用知识能力、自学能力、实践操作能力、自我评价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充分认识认识考试不仅仅是核定学生的学习成绩,更重要的是通过信息反馈以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进而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考试还要检测到不同个性学生的素质发展水平。
2.每门课程需要在考试前1—2周,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拟定考试改革方案,并报教研室及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我管理学院考试方案设计报告表见附表。
3.闭卷考试不再作为考核学生成绩的主要手段,但不是要取消这一方式,作为辅助方式还是必要的,但在学生课程成绩中所占比例在目前情况下不得超过50%,随着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进行,这一比例应不断下降,最终控制在20%以下。
4.学生的成绩处于正态分布状态,优、良、合格分布较为合理,否则教师在报告学生成绩的同时,应予报告情况说明。
5.对学生的技能进行考核需要一定条件,制定方案时应一并考虑考试考核所需要条件与要求,以便及早作出相应安排。
6.方案中确定的考核评价标准应当严谨、科学、规范、明确,以保证考试评分的真实、准确、客观。
7.必须注重对学生能力(技能)形成过程的考核。
8.由于能力(技能)的多点多面,考试考核时也可采用“能力包型”考试模式,即指把学生所要考核的能力分为若干个模块,每一模块考核不同的能力,由学生自主选择不同的能力考核。
9.注重考试结果的反馈
通过考试,学生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可以通过考试成绩的分析,发现学生在知识体管理学院、运用知识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的情况,从而发挥考试的预测及诊断功能。教师要将考试成绩分析与学生进行交流。使教师和学生都从中受益。
10.教师在设计课程考核考试方案时,必须有明确的能力(技能)、知识、情感(态度)目标,所设计的考试内容、方式应必须在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能够达到目标考核的要求,这也是教研室和管理学院部审查方案的关键要素。
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管理学院课程考试方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课程考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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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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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程 |
考试班级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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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
考试性质 |
考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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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方案拟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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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技 能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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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知识 与情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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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法 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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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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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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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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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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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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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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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保障教育质量,办出高职特色,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一、 实践教学组织管理
(一)管理体制:实践教学实行院管理学院两级管理体制。管理学院由分管教学主任主管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学院教研室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制度: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全院性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管理学院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制定所属管理学院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管理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学院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三)实训室建设与规划:管理学院应加大实训室及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力度,并分别制定出管理学院实训室的长远建设规划。
(四)实训仪器设备管理: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代表学院对全院的实训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管理学院实训基地对所属实训室及校内实习场所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实训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各级都必须建立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且与物相符率达到100%。
(五)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管理:管理学院实训基地负责本管理学院的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管理,制定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具体规则,建立健全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档案资料。
(六)实践教学大纲:原则上每门课程都必须有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可以与课程标准合并制定,也可单独编制,原则上教学计划单列的实践教学内容,其大纲应单独编制,暂时不能制定实践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内容,由管理学院组织教师编制该门课程或内容的实践教学要求,经管理学院审定后实施。
(八)实践教学指导书:原则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都必须有实践教学指导书。有国家正式出版,且符合本专业和课程的实践教学需求,经管理学院(部) 同意后均可采用,不符合要求的, 由管理学院(部)组织教师编写,报学院审定批准印刷后使用。
(九)实践教学计划:每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计划依据实践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按每次课或每个实践教学单元由任课教师编制,经管理学院(部)审查批准后实施;实践教学计划的编制应一式三份,随学期授课计划一并报教务处和管理学院部;其内容应包括实践顺序、周次、内容(项目)、课时、地点及主要仪器设备。根据课程类型不同,实践教学的学时应占课程总学时的不同比例,原则上规定公共课应占10%—20%,专业(技术)基础课占30%—40%,专业(技能)课占50%—60%。
(十)实践教学的内容及形式:实践教学内容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规定;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1)课堂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案例分析、课堂习题训练、模拟学术会议讨论、辩论会、课程论文写作等形式;(2)实训室的实验和实训;(3)生产(专业)实习;(4)社会实践;(5)顶岗实习。
(十一)实训项目管理:每个实训实习内容都必须实行项目管理,填写《实训项目卡》;每个项目应有规范的管理文件,记载有实训名称、面向专业、分组数、每组人数、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数量、消耗材料数量等。实训项目卡由各个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要求)所规定的实践教学内容,并结合到本身的实训条件进行编制,一式两份,报教务处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任课教师在编制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时,应事先到相应的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查阅实践项目卡。
二、 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一)实践教学任务。课程的实践教学项目,由管理学院在开学前一周下达给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实践教学任务一经确定,任课教师及实训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必须经管理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
(二)实践教学的准备: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在接到实践教学任务后必须认真准备。任课教师首先要编写《实训项目教案》,每次课一份教案,一式二份,一份在实训前两天送交实训技术人员,一份自用。任课教师必须与实训技术人员一起对学生实训内容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如果实践内容未准备好,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实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每个项目的实训结束后,实训人员应及时将《实训项目教案》报送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存档备查。有一些课程的实训项目不需要实训人员参与,如案例、习题、参观实习等课,任课教师编写的《实训项目教案》也必须报送管理学院实训基地或管理学院教务科存档备查。
(三)实践教学指导:每一次实践教学,任课教师必须事先通知学生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应带的资料及材料,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实训场所。教师和实训人员在校内指导实训、实习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并要及时规范学生的操作动作和解答有关问题。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的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应在不影响实习单位生产秩序的基础上,在每个工作日对自己负责指导的实习学生进行巡查和指导,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在实践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校内实训,实训人员是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有连带责任,在校外实训,带队教师是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有连带责任。
(四)实训报告:学生每做完一个项目的实训内容后,都必须写出《实训报告》,由学习委员收齐后,送交任课教师批阅。批阅时,教师必须客观、公正地评定出等级或分数,并在学生成绩册上登记。教师批阅的实验报告经教师本人签字后,送交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保存,学生有权到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查阅实验报告成绩。
(五)实践成绩的考核:学生实践成绩根据课程类型不同占课程总学时的不同比例,原则上规定公共课应占20%,(技术)基础课占40%,专业(技能)课占60%(管理学院部可以根据实践教学时数,自行确定比例),专业教学计划单列的实践教学内容,其成绩也应单独记载并上报。学生实践成绩的评定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作业、实验报告、课堂纪律及实际动手能力等项目综合评定,指导学生课程设计、综合训练或实习的老师还应写出评语。
(六)学生每做完一个实训项目以后,实验人员负责填写《实训教学记录册》,并当场交任课教师、学习委员签字,签字后的实训教学记录册,作为统计任课教师、实训人员工作量的依据,《实训教学记录册》由实训人员保管,每学期结束后上交管理学院(部)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存档。
(七)实训场地的仪器设备应整齐,桌(台)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香烟头等垃圾,室内布局合理,墙面、门窗、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蛛网等,与实训无关的杂物清理干净。
(八)实训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都担负着实训研究和实践教学改革的任务,每学期至少有一项实训研究或实践教学改革项目,每进行一次实训研究(含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实验装置的改进等)应该有详细的计划、总结、成果鉴定等记录,每进行一次实践教学改革应该有详细的内容、方式、手段等记录。
三、 实践教学考核管理
(一)管理学院实践教学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学院制定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及落实情况,实践教学大纲及指导书的编写及使用情况,实践项目的建立及管理情况,实践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情况,实训室及仪器设备的管理情况、实践教学档案管理情况等等,由管理学院教务科制定考核细则,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
(二)管理学院教务科代表管理学院部对任课教师及实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有:院、管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定的执行情况,实践教学大纲及指导书的编写及使用情况,实践项目卡的执行情况,实践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践教学的准备、指导情况,实训报告及实践教学成绩的评定情况、实训室记录情况等等。由管理学院制定考核指标体管理学院,每学期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与教师年终考核、晋升职务、课时津贴直接挂钩。
(三)实践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任课教师或实训人员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
(1)任课教师未编写《实训项目教案》上实践课。
(2)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实训课准备不充分,延迟学生实训在30分钟以内。
(3)任课教师或实训人员上实训课时,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或随意离开实践场所。
(4)任课教师批改作业、实验报告不及时(做下一次作业时上一次作业及实训报告未批改)。
(5)任课教师批改作业、实训报告不认真,查出有差错的。
(6)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不履行手续自行停上、调换实训课。
(7)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在80%以下的任课教师。
(8)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因管理不善,学生不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损坏教学仪器设备价值达50元以上者。
(9)实训人员未按规定填《实训教学记录》及《实验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薄》。
(10)任课教师或实训人员在学期结束后,未统计实验开出率和实训设备利用率、未写出实践教学总结者。
(11)任课教师未完成管理学院(部)布置的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指导书及实践教学改革等任务者,实训人员未完成管理学院部布置的实践项目卡、实验研究及实践教学改革等任务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任课教师及实验人员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1)任课教师或实训人员迟到、旷课、提前下课达一节以上者。
(2)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因准备不充分,造成学生实训延误达30分钟以上者。
(3)任课教师和实训人员管理不善,指导不力,造成学生人身受到伤害者。
(4)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管理不善,学生不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损坏教学仪器设备价值达500元以上者。
(5)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在80%以下的任课教师。
(6)任课教师或实训人员管理及指导不认真,学生强列要求更换者。
(7)任课教师评定实践成绩,不客观公正,查证属实者。
3、在实践教学中出现的教学事故,经查证定性后,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全面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对顶岗实习的服务意识和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规范顶岗实习工作,提高顶岗实习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安排,组织学生到企业(或用人单位)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参加的顶岗实践。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 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顶岗实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允许各管理学院部根据顶岗实习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三条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由管理学院部安排,也允许学生(毕业生)自找顶岗实习单位。学生自己联管理学院顶岗实习单位的,须本人填写《自主联管理学院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经过学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参加顶岗实习。
第四条 顶岗实习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一般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和管理顶岗实习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顶岗实习由学院、企业(以下简称顶岗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学院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顶岗实习单位方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顶岗实习工作由院、管理学院分级管理,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从而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就业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以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和管理学院部主任为成员的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研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全院有关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和管理规定的制订,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协调。审查顶岗实习计划,审定顶岗实习课程设计。定期检查各管理学院部的顶岗实习工作质量,开展对各管理学院部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经验交流。配合各管理学院部建立校内外顶岗实习基地。
第八条 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协助各管理学院部联管理学院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配合各管理学院部建立校外顶岗实习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渠道,组织学生签定就业协议和对学生就业情况统计。
第九条 学工处负责搞好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学生开展顶岗实习动员、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保险,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管理学院部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一些突发事件。
第十条 管理学院部成立由管理学院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学工主任和教学主任为副组长,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为成员的顶岗实习工作组。负责安排本单位顶岗实习工作、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资料的收集与归档。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加强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顶岗实习质量。
第十一条 各顶岗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与学院共同制定顶岗实习计划与顶岗实习课程设计。指定一位主管顶岗实习的领导,负责配置顶岗实习资源、协调工作。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顶岗实习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做好顶岗实习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根据本顶岗实习单位实际情况支付顶岗实习学生合理的顶岗实习报酬。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并与学生签定就业协议书。
第三章 顶岗实习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准备阶段
1.管理学院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顶岗实习计划》报送教务处审核。根据专业《顶岗实习计划》编制《顶岗实习课程设计》(附件1),确定顶岗实习专业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
2.管理学院部考察顶岗实习企业,与企业洽谈顶岗实习内容,签订顶岗实习合作协议(附件2),确定企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3.学生填写自主联管理学院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附件3)。
4.学院和管理学院部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明确顶岗实习的内容和任务,宣布顶岗实习纪律,提出具体的实习要求,分发顶岗实习教学资料。
5.管理学院部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和实习前的岗位培训,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安全教育责任书(附件4)。
6.学生与管理学院部和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附件5)。
7.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附件6),并上报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
8.管理学院部将顶岗实习学生送至顶岗实习单位,并将《顶岗实习课程设计》、《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报顶岗实习单位。
第十三条 顶岗实习实施阶段
1.自主联管理学院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要将自主联管理学院顶岗实习单位回执(附件7)填好后于到达顶岗实习单位一周内寄回学校。
2.班主任或辅导员与顶岗实习学生通过短信、QQ、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存联管理学院,每周联管理学院1次,填写《班主任或辅导员顶岗实习联管理学院学生记录表》(附件8),并及时更新《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
3.学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附件9),顶岗实习结束后上交管理学院部。
4.专业指导教师通过短信、QQ、电话、电子邮件、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指导。
5.学院和各管理学院部定期对顶岗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顶岗实习检查表(附件10)。
第十四条 总结交流和表彰阶段
1.企业填写学生实习综合能力评价表(附件11)。
2.学生将顶岗实习手册上交管理学院部。
3.教研室主任组织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专业指导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评定出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并将学生成顶岗实习成绩上报教务处。
4.召开顶岗实习经验交流会。
5.学院或各管理学院部对顶岗实习先进进行表彰。
第四章 顶岗实习计划与课程设计
第十五条 《顶岗实习计划》是组织顶岗实习、进行顶岗实习考核和对顶岗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考评的依据。各专业顶岗实习,都必须配备顶岗实习计划,各管理学院部会同顶岗实习单位有关人员从专业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的实际出发,确定具体的顶岗实习内容等方面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应阐明顶岗实习目的、任务与要求、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实习具体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六条 《顶岗实习课程设计》是按照《顶岗实习计划》的要求,结合顶岗实习单位的条件而制定的顶岗实习教学的具体执行程序。《顶岗实习课程设计》一般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任务和内容、组织领导与管理、实习要求、实习考核,并附顶岗实习安排表。
第十七条 为提高顶岗实习效果,各管理学院部也可编印《顶岗实习管理手册》,明确实习规定、实习内容与实习要求等内容,便于学生顶岗实习。
各管理学院部严格执行各专业《顶岗实习课程设计》。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顶岗实习时间、地点等重要内容,应书面说明原因,经管理学院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顶岗实习场所与形式
第十八条 各管理学院部要精心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顶岗实习单位组织顶岗实习,并就顶岗实习事宜与顶岗实习单位签定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要加强与顶岗实习单位的合作,与顶岗实习单位建立顶岗实习工作协作组织,共同研究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和管理办法,妥善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各管理学院部应积极开展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建设应遵循优势互补、相对稳定的原则,并使校外顶岗实习基地达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顶岗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目标,要尽可能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对于已经建立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应以校外顶岗实习基地为主体集中顶岗实习,暂时不具备集中顶岗实习条件的,可以采取分散方式进行顶岗实习。为使顶岗实习与就业相衔接,学生也可以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
第二十条 采取分散方式组织顶岗实习的管理学院部,要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在学生联管理学院好顶岗实习单位后,将与顶岗实习单位签定的《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和《顶岗实习联管理学院函回执》及时送交所在管理学院部。各管理学院部应通过电话、QQ、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学生的经常联管理学院,准确掌握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六章 指导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工作。指导教师的组成:一是各管理学院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定本管理学院部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二是由顶岗实习单位指定的指导教师;三是班主任(辅导员)作为就业指导教师。具备条件的专业可实施“学生顶岗实习,老师顶岗锻炼”办法。年青教师或无社会实践经历的教师在带队期间,同时参加专业实践,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第二十二条 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顶岗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取“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进行顶岗实习指导。对顶岗实习学生比较集中的单位,各管理学院部必须安排校方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应履行的职责
1.专业指导教师职责
①熟悉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和顶岗实习课程设计,对学生阐明实习计划的内容,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将学生送到顶岗实习单位,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管理学院。
②加强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管理学院,积极配合顶岗实习单位工作,处理好与顶岗实习单位的关管理学院。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顶岗实习,关心学生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顶岗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管理学院部和顶岗实习单位汇报。
③指导学生填写专学生顶岗实习手册,负责学生实习考核、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2.企业指导教师职责
①企业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最多不超过10人,从事大型或特大型工程一般不超过3人。
②要根据管理学院部和顶岗实习单位共同制定的顶岗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指导学生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行业规范的训练。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并详细作好指导记录。
③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总结、调查报告等,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保证学生的顶岗实习质量。在学生顶岗实习即将结束时,代表顶岗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实习鉴定工作。
3.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职责
①负责整理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每个星期更新一次,并将信息表上报管理学院部。
②负责对所属班级学生跟踪管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随时保持与学生沟通,时刻掌握学生的顶岗实习动态。
③负责组织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保险,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指导学生就业,并将学生签署就业协议上报管理学院部。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各管理学院部顶岗实习工作组要配合学院领导小组进行巡回检查和监督,向顶岗实习单位了解顶岗实习学生的情况,听取顶岗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检查记录,接受学院检查。
第七章 顶岗实习学生职责
第二十五条 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顶岗实习单位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顶岗实习单位和学院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顶岗实习学生应做到:
1.服从学院和顶岗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指导教师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成顶岗实习任务。顶岗实习期间必须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参加顶岗实习保险。
2.顶岗实习期间必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精神,必须认真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顶岗实习期间通过电话、QQ、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班主任或辅导员、专业指导教师的联管理学院,每周至少要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管理学院一次,汇报顶岗实习情况,若联管理学院电话或顶岗实习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和家长。
4.学生一旦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要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考勤与考核成绩与毕业证书管理挂钩。如在顶岗实习期间,由于违反顶岗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而被顶岗实习单位退回学院,则视为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合格者延期一年毕业。顶岗实习结束后被顶岗实习单位录用者,其顶岗实习成绩可评为优秀或良好。
5.在顶岗实习期间,要团结同学和同事,杜绝参加国家法律禁止的各种社团组织,不得擅离或调换顶岗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顶岗实习单位的,须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学院部批准,待批准后方可向顶岗实习单位申请离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调换顶岗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成绩为零分,延期一年毕业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6.以就业为导向,力求做到顶岗实习与预就业一体化。在顶岗实习期间,既要完成顶岗实习的任务,又要积极开辟就业渠道,努力实现预就业或使顶岗实习单位成为就业单位。
第八章 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六条 考核原则: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顶岗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实行顶岗实习单位和学院双重考核制度,校企双方共同完成对学生的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七条 成绩考核评定:
1.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与评价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如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创新意识、团结协作、遵守实习单位管理制度、对顶岗实习单位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占顶岗实习的20%。同时填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能力评价表》。
2.专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专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顶岗实习表现(10%)(包括顶岗实习态度、实习纪律、任务完成情况、顶岗实习手册填写)、实习报告(30%)、实习日志(30%)等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考核成绩占顶岗实习的70%。
3.班主任跟踪考核
班主任根据对学生平时的实习信息反馈、考勤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占顶岗实习的10%。
4.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年毕业。
第二十八条 顶岗实习结束后,各管理学院部应分别进行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并将材料存入顶岗实习工作的档案资料。
第二十九条 顶岗实习总结内容,包括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顶岗实习计划执行情况、顶岗实习效果、顶岗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九章 档案材料存档与归档
第三十条 各管理学院部应重视有关顶岗实习教学资料的制定和顶岗实习档案资料积累、存档工作。各管理学院部必须具备的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顶岗实习合作协议、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课程设计、学生自主联管理学院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学生自主联管理学院顶岗实习单位回执、学生顶岗实习协议、学生签署的安全责任书、学生顶岗实习信息表、班主任或辅导员联管理学院学生记录表、顶岗实习检查记录、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学生综合能力评价表、顶岗实习工作总结等。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旅游管理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专 业:
学 生 姓 名:
实 习 单 位:
实 习 岗 位:
实习起止时间:
企业实习指导教师:
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班 主 任:
教 务 处 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手册按学生实习过程由相关人员分别用蓝或黑色笔填写。
2、学生顶岗实习基本信息表、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总结)由实习学生按要求填写。
3、学生实习日志可根据实习具体情况填写:时间按日或周填写,也可按工作阶段填写。
4、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进度、考勤、态度、实习成效等作详细考核记录,代表实习单位写出实习鉴定,评定顶岗实习成绩。
5、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负责顶岗实习岗位内容及目标要求、实习检查记录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报告(总结)及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6、班主任负责学生实习过程的跟踪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评定成绩。
7、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审核“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中的相关成绩和汇总填写顶岗实习总成绩。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学生顶岗实习守则
一、学生必须提高对顶岗实习教学的认识,严格地遵守顶岗实习规章制度,按顶岗实习方案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1、服从实习单位管理,尊重指导教师,未经单位和顶岗实习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顶岗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有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不得无故旷工。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实习单位有关保密的规定。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责任。
4、必须参加实习考核或考试,顶岗实习成绩记入档案,成绩不及格,必须补修。
5、按要求认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经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等签字审核后,及时送交所在管理学院部核实实习成绩并存档。
二、为适应社会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和方便学生就业,鼓励学生自行联管理学院毕业实习单位。必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顶岗实习单位同意接收的公函,并注明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所在管理学院部主管领导审核,认为符合顶岗实习要求,能达到实习目的,方可签字。
3、学生应与管理学院部签订个人担保协议书,在单独离校实习期间分清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4、管理学院部给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提供一份专业顶岗实习方案,供企业指导教师掌握实习要求和进度。顶岗实习期间,管理学院部通过各种方式经常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顶岗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向所在管理学院部提交填写完整的《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三、写出顶岗实习报告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实习日志,按期完成实习实训课题作业;顶岗实习结束时,并按顶岗实习方案要求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顶岗实习报告,按时交专业指导教师考核成绩。
四、参加实习成绩考核
1、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综合考核和实习成绩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由四部分构成:学生顶岗实习日志(占30%)、顶岗实习报告(占30%)、实习单位考核鉴定(占20%)、班主任跟踪和专业指导教师检查考核(占20%)。
2、无顶岗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凡顶岗实习期间请假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者,或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其成绩以不及格处理。随意变更指定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因严重违纪或岗位责任等原因,被实习单位拒绝安排实习的学生,实习成绩为零。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基本信息
姓 名 |
性 别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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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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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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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实 习方式 |
集中安排( ) 个人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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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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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 实习 单位 基本 情况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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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代 表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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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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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营 业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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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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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习指导教师 |
姓 名 |
联管理学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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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实习 指导 教师 |
姓 名 |
联管理学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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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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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 实习 岗位 内容 及 目标 要求 |
(由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填写)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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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过程记录
学生实习日志(周志或工作阶段) |
企业实习指 导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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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工作岗位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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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过程记录
学生实习日志(周志或工作阶段) |
企业实习指 导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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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工作岗位 |
工作内容 |
|
学生顶岗实习过程记录
学生实习日志(周志或工作阶段) |
企业实习指 导教师签字 |
||
日期 |
工作岗位 |
工作内容 |
|
学生顶岗实习过程记录
学生实习日志(周志或工作阶段) |
企业实习指 导教师签字 |
||
日期 |
工作岗位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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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指导教师联管理学院及检查记录
第 一 次 |
签字: 年 月 日 |
第 二 次 |
签字: 年 月 日 |
第 三 次 |
签字: 年 月 日 |
顶岗实习报告(总结)
(顶岗实习报告正文2000字以上,内容要求:顶岗实习目的;顶岗实习岗位与内容;顶岗实习中的成果如产品、设计、作品、创新等;顶岗实习的收获与经验;不足及改进建议)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鉴定与成绩评定表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鉴 定 |
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签名 实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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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考 核 |
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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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主 任 跟 踪 考 核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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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岗 实 习 成 绩 评 定 |
实习日志30% |
实习报告 30% |
单位鉴定 20% |
专业实习指导 教师10% |
班主任跟踪10% |
总成绩 |
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顶岗实习报告是学生顶岗实习实训过程的全面总结,是表述其实训成果、代表其专业综合水平的重要资料,是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体会、收获的全面反映,是学生技能实践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今后学生就业具有指导意义,因此,应认真写好顶岗实习报告。
报告由综述、主体和总结三部分组成。
综述是报告主体部分的开端,是全篇的引子。有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岗位描述等内容。
综述部份一般为300字以上。
主体部分,主要是实习过程介绍(做了些什么事)、实习体会、对学校开设课程的建议,学生实训成果的展示和表述,是整个顶岗实习实训过程的再现,本部分占顶岗实习实训报告的大部分篇幅。
主体内容要求思路清晰,合乎逻辑,用语简洁准确、明快流畅;内容务求客观、科学、完备,要尽量让事实和数据说话。凡是用简要的文字能够讲清楚的内容,应用文字陈述。用文字不容易说明白或说起来比较繁琐的,应用表或图来陈述。
主体部份一般2000字以上。
总结是实习过程的总体结论,主要回答“得到了什么”。它是对全文的收束,是顶岗实习成果的归纳和总结,同时,也包括对整个实习过程的感想。
撰写总结时应注意:明确、精炼、完整、准确、措辞严密,不含糊其词;结论要一分为二,一方面包括实训成果(得),另一方面就是值得改进的地方(失)。
致谢
致谢是对企业提供实训指导的领导、师傅、同事及指导教师相关人员的一种感谢。
顶岗实习报告正文字数为3000字左右。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能力评价表
专业: 班级: 顶岗实习单位:
顶岗实习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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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分值 评价内容 |
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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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10分) |
较好 (8分) |
一般 (6分) |
差 (4分) |
较差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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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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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取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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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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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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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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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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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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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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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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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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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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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课程设置、顶岗实习管理等方面)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
此表由实习单位填写并盖章,请在评价等级对应栏打“√”,由实习检
专业教学实训(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措施。为了充分发挥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在教学实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管理,促进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校外教学实训基地是指有关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为我院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的生产实训、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而提供的场所。
2.管理学院各专业的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由学院与有关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各专业应根据不同专业的性质、特点,根据本专业实训教学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完成实训项目,能承担实训管理任务,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3.为保证校外实训教学正常开展和实训教学计划的实施,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实训项目、内容能很好地检验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
(2)能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和劳动保障;
(3)能为学生实训提供必备食宿条件;
(4)能为学生实训指派较高水平的指导教师;
(5)实训基地建立后,能在几年内保持相对稳定。
4.各专业应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和实训要求,按照合理布点、分步建设、先易后难、互利互惠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校外教学实训基地。按照尽量满足教学需要的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2个以上的校外实训基地。
5.学院与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在合作期内应承担如下义务:
(1)学院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3)教学实训共建单位对实训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
(4)教学实训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教学实训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恩施市区以外的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应妥善安排实训师生的食宿、交通等条件。
6.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经协商应由学院(教务处)或管理学院(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教学实训基地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学院教务处、教学实训基地、有关管理学院(部)各执一份。教学实训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合作的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训项目,实训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协议合作年限,其它。
7.为了规范管理学院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行,学院和管理学院必须采取措施强化对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管理。
(1)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由院、管理学院两级教务部门统一管理,包括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申报、检查和评估;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建设经费的管理等。日常事务由管理学院具体负责。
(2)为规范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教学管理,管理学院要制定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每学期要制定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实训计划(包括实训项目、实训课时、实训时间);搜集、整理实训资料(包括实训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实训教案、实训过程记录、学生实训报告等),并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管理办法(教务处[2004]17号)》的要求装订成册存档;定期进行校外实训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校外实训教学经验,确保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功能的正常发挥。
(3)管理学院负责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规划、选点,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材料申报和建设工作。
(4)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经学院批准后由管理学院自行挂牌或由学院统一组织挂牌。
8.为促进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管理学院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实训情况。对协议到期的教学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为进一步提高我管理学院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实训实习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目标
经过3年的建设,建成一批覆盖我管理学院各专业的不同类型的实训实习基地。其中旅游管理类专业示范性实习基地20个,酒店管理类专业不少于10个。
二、建设原则
(一)互补性原则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建共赢”的原则,充分利用我管理学院的资源优势,在开展实践教学的同时,加强与基地单位在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开发、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合作,促进我管理学院和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二)示范性原则
优先考虑选择专业对口,指导力量较强,设施完善,实习条件有保障的酒店、旅行社、景点景区作为我管理学院的实训实习基地,确保满足实训实习的需要。
(三)稳定性原则
实训实习基地要求近年内三次以上接收我管理学院学生见习、实训、实习,并能在今后若干年内继续接收我院学生开展实训实习工作。
(四)共享性原则
基地建设坚持“分工建设,共同使用”的原则。
三、建设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合理、科学地制定建设规划,使之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特点及本单位的优势,制定本单位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同时确定具体的实习基地建设负责人,组织力量,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示范性实习基地的建设要突出专业特点,纳入专业建设的范畴。各教学单位要与实习基地一起研究建立、健全实习过程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管理学院,使接受我院实习工作成为实习基地单位的日常工作之一。教师教育类专业要通过协助实习基地学校开展学科建设、校本培训、校本课程开发、教育科学研究等形式的智力支持,特别是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高师院校的专业引领作用,把实习学校建成我院的教育科学研究和实验基地,并使之成为当地的示范学校。非教师教育类专业要根据专业特点,加强与示范性实习基地的合作,促进示范性实习基地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鼓励有条件的教学单位,有组织地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及经济新增长地区,如泛北部湾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等,筹建就业型实习基地。
(四)加强与广西各级政府和各行业的沟通,争取各级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五)选择与我院专业发展相关的社会行业的部分优秀管理专家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聘请客座教授的形式,组建广西师范学院校外专家建设委员会,为我院的专业发展和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出谋划策。
(六)成立“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校外辅导专家组”,聘请有关学校名师、企事业单位专家作为我院实习资源网的校外辅导专家。
(七)以课题立项的形式推动示范性实习基地的建设,注重建设成果的物化与推广,充分发挥示范性实习基地的示范与辐射作用,全面促进我院实习基地的建设。
(八)及时检查和总结表彰,不断提高实习基地建设水平。学院每学年定期召开实习基地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不断总结和交流实习基地建设的经验,对实习基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建设内容
我院与实习基地共建内容应通过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协议的原则性内容如下:
(一)双方共同建设内容
1.组建由我院实习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实习基地单位领导组成的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示范性实习基地的建设,协调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2.将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内容纳入双方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
3.我院与实习基地学校共同建设互惠互利的项目3个以上,具体项目可根据基地学校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原则上从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咨询、师资培训、校本课程开发、技术合作、服务合作、管理合作等方面来确定。
(二)我院建设的内容
1.加强对实习生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诚信、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有关法规和实习基地的管理制度。指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实习带队教师或联络教师,与实习基地保持经常性联管理学院。
2.加强与实习基地的合作,优先为实习基地提供培训、进修、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的便利。
3.加强与实习基地在网络资源共享方面的协作,为实习基地开通我院购买的学术期刊网一个通道,方便实习基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4.加强与实习基地在研究方面的协作,设立专项课题,共同开展项目研究。
5.积极参与实习基地的重大活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6.向实习基地授予“广西师范学院示范性实习基地”牌匾。
(三)实习基地建设的内容
1.为我院提供实习的便利,每年接收我院学生实习;成立实习指导小组,指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习;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将实习生的管理纳入实习基地员工管理范畴;协助我院做好实习生的实习评价工作。
2.制订实习管理文件,建立实习管理工作档案。
3.派出学校领导参加我院的校外教学质量监督建设委员会,对我院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4.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院实践能力培养校外指导专家,为我院学生提供及时的指导。
5.协助我院开展基础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调查、研究、实验等方面的工作便利。
6.做好实习基地总结工作,每年协助我院召开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总结工作会议。
五、组织管理
(一)教务处是我院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示范性实习基地的规划,发挥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教学单位是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根据本单位专业发展规模,制定示范性实习基地规划,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校友优势、师生优势,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二)示范性实习基地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制订实习管理文件,将实习生的管理纳入实习基地管理范畴,同时建立实习管理工作和实习生实习资料档案,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三)示范性实习基地工作程序: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向教务处提出拟建示范性实习基地的申请,填写《广西师范学院示范性实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院签订示范性实习基地协议书,并授予“广西师范学院示范性实习基地”牌匾。
六、经费支持
学院设立专项建设经费,保证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该经费主要用于合作研究成果及年度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表彰的奖励,调研旅差费,研讨会议支出等。
对共建项目,各教学单位采用项目申报的形式,经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后,由学院以专项经费加以支持。
工学结合是一种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学生为主体,以职业为导向,充分利用校内外不同的教育资源和环境,把课堂教学和直接获取实际经验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实际工作过程受益。即“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办学形式。根据教育部[2006]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管理学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以指导工学结合的具体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工学结合,使学生在一线工作岗位接受职业指导、接受职业训练、培养职业素养,了解到与自己今后职业有关的各种信息,加深对自己所学专业的认识,从而提高专业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负责管理学院部实施工学结合教学活动的安排部署督查考核。成立以管理学院主任为组长,管理学院党总支部书记、分管教学副主任为副组长,管理学院教务科长、学生科长、各教研室主任、各专业带头人(各专业负责人)为组员的工学结合领导机构。
(二)指导小组
负责管理学院部工学结合教学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的拟订、过程监控管理、结果考核评价、资料收集整理。成立由各教研室主任、各专业带头人(各专业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的工学结合指导小组。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工学结合的基础或载体—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内涵建设,促进“三结合”,推进“两改革”。即通过基地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促进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紧密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工作的紧密结合、师生与一线工作人员的紧密结合;以基地为平台,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工作过程导向课程体管理学院改革。
(二)深化以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管理学院改革和建设。课程体管理学院改革是学院教学改革的重点与难点,设置课程体管理学院,建设相应的课程,必须要符合实际工作的生产运作流程和职业岗位要求,要体现能力培养为核心。管理学院各专业加大工学结合课程开发的力度,争取每专业开发1—2门核心课程,重点建设专业开发不少于4门。
(三)逐步建立一支适应工学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师资队伍建设要根据“校企互通、专兼结合”和“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实现从注重学历为主转向注重具备实践经验的真才实学过渡。做到:1、引进人才重实践能力;2、加强兼职教师管理,在校企合作中形成稳定的高质量队伍。
(四)建立体现工学结合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格局。大力开展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办学模式是工学结合的途径。各专业有不同的行业背景和需求,应根据自己专业特点,办出特色。如旅游管理专业工学交替就可以采取“实境镶嵌、分段循环”(1+0.5+1+0.5)的形式,会计专业就应多利用校内实训条件,采取“四轮训练”加强学生实践能力训练。
(五)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工学结合的保障体管理学院。
建立实践教学考核办法,把教师到岗、学生评教、企业评教作为对指导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与其工作报酬、评奖评优等挂钩;把学生到岗、教师评学、企业评学作为对学生考核的主要依据,与其学业成绩挂钩,是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主要工作:
第一、建立适合工学结合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
1、完善弹性学制,制定并逐步实施《学分制管理规定》,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要求。
2、制定并加快实施《双证书管理办法》,确定核心技能证书,设置相应的考证课程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考证打基础。
3、积极落实《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旅游管理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旅游管理学院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4、继续实施《旅游管理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证书使用管理制度》。
5、大力推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制度》。
6、完善并实施《旅游管理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第二、实施适合工学结合需要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完善管理学院督导、教研室督导、学生信息员督导和督教、督管、督学的“三位一体”教学督导体管理学院。以管理学院教研室联合成立的领导机构、指导小组巡回督查,检查指导教师、校内外实训实习学生的到岗率和实训实习完成效果及工作周志、考核评定学生成绩。
四、学生管理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遵守《旅游管理学院工学结合管理制度》的规定。注意个人安全,遵守企业纪律,严守企业经营机密。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活动,实习结束时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
1、学生必须在校方指导教师安排的单位和岗位进行实习。
2、进入实习单位后必须主动接受由单位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活动。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对于企业在管理、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进行反映。如对指导教师的处理不满的,可直接向机电技术学院反映。学生不得与企业发生直接冲突,否则将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工学结合”资格,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五、本规定由管理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质量,有必要在学生中开展评教评学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评教评学活动内容:
⑴评教内容:教师的教学态度,课程内容,课堂教学方法,作业辅导安排,教书育人情况。
⑵评学内容:学生的风气,学习方法,学生中的重点困难和问题。
2.评教评学活动方式:
⑴组织学生代表填写教学评估表,对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的教师打分评估。
⑵开学生或学生代表座谈会,收集学生对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意见,反馈给教师。
⑶召开师生座谈会,直接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并共同研讨学生中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的问题。
⑷学生评教问卷调查,收集学生意见。
3.评教评学活动的时间:
⑴学生填写评估表在每门课程结课前(1—2周)进行。
⑵评教评学的学生代表座谈会或师生座谈会在期中前后进行,每班学生每学年1—2次。
⑶学生评教问卷调查在每门主干课程结束时进行。
4.评教评学活动的组织
⑴教学评估表和学生评教问卷调查表由本教研室组织学生或学生代表(不少于6名),期末前交本教研室汇总。
⑵评教评学座谈会由本门课程教师负责组织,并通知管理学院有关领导及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
(试行)
为提高管理学院部教学工作质量,有效实施学院“两线监控”,“三级管理”,“四维评价”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管理学院,针对管理学院部实际和面向市场的办学要求,特制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原则
1、管理学院(部)监控与教研室监控相结合原则。特别是加强教研室的监控,把教研室作为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通过在教研室内部组织开展同行间的相互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实施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活动,以提高教学工作的有效性。
2、理论教学监控与实践教学监控相结合原则。特别是要根据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大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监控力度,在注重对校内学生实验教学情况检查的同时,更加强化对校外实训基地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3、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原则。在教学监控工作中,把解决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不仅做到“查”、还要做到“管和导”。
4、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正确把握监控对象与关键点,做到督教、督学、督管相结合,实行对教学工作的全方位监控。
5、总结经验与汲取教训相结合原则。在教学监控工作中,做到及时总结教学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推广应用,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6、教学质量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原则。在对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中,既注重校内评价,又兼顾校外评价,充分汲取学生、专家、家长、用人单位等方面的意见。
7、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工作结果相结合原则。人才质量的形成是多方因素作用的结果。通过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教学过程的督查和结果的评价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二、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与职责
1.教学管理学院(部) 作为学院“三级管理”和监控的实体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的办学目标和指导思想,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室、教务处等制定的教学质量管理方案,对所属专业的教学计划实施、各个教学环节的协调、教学检查等进行组织和管理,开展教学管理基础工作建设,并指导教研室对所属教师和课程进行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教学管理学院(部)需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对所发生的各种教学突发性事件进行及时处理,通过稳定教学秩序,为教学质量的形成创造条件。
2.教研室的主要职责是依据院、管理学院(部)教学质量管理的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所属教师和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进行专业和课程建设,组织教师之间交流教学经验,组建教研团队,实施对教学质量跟踪管理与服务,积极向教师反馈教学信息,并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
3.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直接组织者,承担着教书育人的直接责任,每位教师应结合所分配的教学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教学制度与标准,通过教师评教、教师评学,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并在教学过程中收集有关的信息,及时向教研室、管理学院(部)或教务处进行书面或口头沟通。
4.根据《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评价测评项目及评价标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赋值评分,以作为学院对教师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之一,并根据平时对教师工作所掌握的质量信息,向教务处和教学管理学院(部)进行书面或口头反映。
5.各类专家委员会。学院先后成立的学院咨询委员会、教学专家委员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委员会、各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教学咨询性组织,承担着为教学质量监控的决策服务职能。
6.社会。这里的社会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家长和新闻媒体。它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毕业生质量等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标准与制度
管理学院部本着目的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建立与教学工作要求相匹配的管理学院列管理制度,为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按照“计划、准备、实施、检查、反馈”等五个环节,制定教学工作质量标准,依据标准,实施对教学运行与管理过程的全面监控。
1、教学管理制度。近年来,管理学院部结合学院陆续出台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规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运行方案》等教学管理制度,印制了《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实践性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两个单行本)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依据。
2、主要教学环节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参照学院制定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务工作管理规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相关人员岗位职责》、《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精品课程负责人职责》、《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等各主要教学环节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是检查、评价主要教学环节相关人员行为规范和职责履行情况的依据。
3、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教学质量标准是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1)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中,从总体上规范明确了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组织、辅导答疑和作业(报告)批改、实践教学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实验实训授课计划书)编制规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案书写管理规定》等文件中,对教师授课计划的编制和教案的书写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出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明确规定教师调课、停课的条件和程序;学院制定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作出了清晰界定;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的管理规定》中,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管教管导、教书育人”提出了明确要求;学院印发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信息册管理制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填写规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的规定》等,对教师课堂教学的后续工作,特别是布置作业的数量、批改作业的质量等作出具体规定。此外,《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还明确规定,新进的教师或开新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只有试讲合格才能上课,并在有关制度中要求各教学管理学院(部)、教研室需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教学,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要求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观摩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课堂讲授质量。
(2)实践性教学质量标准。针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管理,学院制定了《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管理办法》、《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规程》、《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验员)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文件,对实验实训的组织、指导教师的职责及成绩的认定提出了具体要求,管理学院部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3)考试(考核)质量标准。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试题(试卷)管理规定》中,对考试的组织、考试命题、试卷的印制和保密等工作进行规范;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守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场规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文件中,对监考人员的职责、考生的纪律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课程补考的规定》对成绩的评定与报送以及不及格学生的课业重修与补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4)毕业实习质量标准。学院针对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制定了《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管理规定》,对实习的组织、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实习的纪律、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责、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管理学院部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制订了《旅游管理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5)日常教学管理质量标准。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期的授课任务计划表;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表变更的审批。对教师课堂教学工作出台“四必带、十不准、十必须”的管理制度。印制了《教学信息册》和《教师教学工作手册》,要求教师每次上完课,必须在《教学信息册》上签名,充分发挥《教学信息册》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双向功能。
四、教学质量评价方法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突出学生评价,兼顾同行评价、课程所在教学管理学院(部)评价和教师所在管理学院(部)评价。对于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采用了百分制赋值评分,其中学生评教占40%,任课班级所属教学管理学院(部)评价占15%;教师所在教研室同行互评占10%;教师所在管理学院(部)评价占35%。
2、管理学院(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根据学院对教学管理学院(部)工作包括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效果等三个方面实行千分制考核办法,管理学院部对教研室工作比照考核。
3、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评价充分考虑对学生实践技能的评价,其中对于理论课和理论课兼有动手操作的课程结业成绩采用结构分数制。即操作成绩占10%;平时作业、实训成绩占20%;期中考试测评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50%。而对于专门的实训课,则单列学生实训成绩进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尤其是鼓励教师进行课程考试改革,引进社会行业企业评价机制。
五、教学质量督控信息反馈
1、管理学院部教学信息反馈与处理
(1)执行管理学院教学督查组制度,负责对教师听课、教学纪律情况、教研室工作考核等。教学督查组一般由管理学院主任、管理学院分管教学主任、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组成。
(2)管理学院分管教学主任每周召开一次班级学习委员例行会议,对反馈的教学工作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管理学院主任、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报告处理情况。
(3)对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2、教学职能部门的教学信息反馈工作要求
(1)建立教学工作督查组,实施对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和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2)对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安排,成立教学抽查专班在教研室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撰写教学检查总结材料。
(3)组织全管理学院性的专项教学检查。
(4)组织或参与每年进行的对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实训情况的调查,并撰写材料上报教务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
3、强化教学管理学院(部)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1)提高对教学信息反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各教研室有责任、有义务向管理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教学情况,不得过滤信息。
(2)教研室主任应时刻关注教学工作,深入班级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及时收集教学信息资料为教学管理决策服务。
(3)管理学院部应抓好本单位的教学督查工作,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向教务处上报教学督查人员安排表。
(4)管理学院部应在每周一向教务处提供前一周教学督查表。
(5)在管理学院部在进行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对照标准认真组织落实,并根据检查情况写出总结材料上报教务处;
4、教学班级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教学班级信息员队伍是教学信息反馈工作的基层组织,管理学院部在其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甄选班级信息员,要把学习成绩优秀、自我约束能力强、为人诚实可信、具有一定自学方法等作为选择的条件;二是要把教学班级信息员的教育培养放在重要位置,教学管理学院(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对所属班级教学信息员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其工作能力;三是注重对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其责任意识、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和对教学工作的配合协调意识,确保所提供的教学基础信息准确、可靠。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要提高课堂的质量。建立听课制度,深入教学第一线是加强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有助于领导干部改变作风,教师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质量。为保证听课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听课人员与听课数量
(一)管理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4节),管理学院分管教学主任不少于4次(8节)。
(二)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和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8节)。
(三)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6节)。
二、听课规范与要求
(一)听课人员听课时必须认真完整地填写《听课记录表》。管理学院的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及一般教师听课记录交管理学院教务科登统。
(二)听课时,视需要既可事先告知也可不告知有关教师,但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为人师表,不迟到、不早退、不干扰课堂正常教学秩序。
(三)每次听课不得少于一节课,听课人员应虚心向授课教师学习,实事求是给予评议。
三、听课结果处理
(一管理学院应认真分析听课人员上交的听课记录,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重要情况应分别与听课人员和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听课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重要材料。
(二)听课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
(三)凡无故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凡拒绝接受听课任务(一学期一次都未听课)或弄虚作假者,年终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为了促进教师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测评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测评与期末教学检查、专业技术职务年终考核、优秀教师评选相结合,与教师的课时津贴挂钩。
参加测评工作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测评。参与测评的人员,要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评价被测评的教师;被测评教师也应客观地认识自己,正确对待测评结果,扬长补短。
二、参加测评工作的部门与人员
参加测评工作的部门:管理学院部、管理学院部全日制教学班级。
参加测评工作的人员:管理学院部的教学督查人员、教研室主任和副科以上干部、教师;管理学院全日制教学班级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
三、测评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由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任教班级所属教学管理学院部评价、自身所在教研室教师相互间的互评和教师自身所在教学管理学院部评价构成。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占40%;任教班级所属教学管理学院部评价占15%;自身所在教研室教师相互间的互评占10%;教师自身所在教学管理学院部评价占35%。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测评内容详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学生测评项目及评价标准》。教务处组织各管理学院部所属班级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测评工作并将结果通报各教学管理学院部。
2.教师任教班级所在教学管理学院部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课堂教学及辅导情况;(2)课堂教学中考勤和管理学生的情况;(3)指导实验、实训情况;(4)作业布置、批改情况;(5)考试监考情况;(6)遵守教学纪律情况。具体测评项目及评价标准由各教学管理学院部根据自身管理学院部实际制定。
3.教师自身所在教学管理学院部和自身所在教研室教师相互间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接受教学工作任务情况;(2)备课情况;(3)上报授课计划、试卷、学生考核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等各种教学资料情况;(4)课堂教学、辅导情况;(5)课堂教学中考勤和管理学生的情况;(6)作业布置、批改情况;(7)指导实验、实训情况;(8)遵守教学纪律情况;(9)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评分情况;(10)听课评教评学情况;(11)参加教研活动、教学研究情况;(12)参加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情况;(13)讲授公开课和示范课、参加教学优秀奖和优质课奖等评选情况;(14)编写教材、教参或讲义情况;(15)参加管理学院内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就业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情况;(16)开展新知识和新技术等专题讲座以及组织指导学生文体团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具体测评项目及评价标准由各教学管理学院部根据自身管理学院部实际制定。
四、测评步骤与办法
1.教学管理学院部通过收集资料、常规教学检查等方法登记教师接受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基本情况。
2.教学管理学院部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相互评教、日常教学督查等方法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
3.每学期末,教务处组织好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测评打分工作。
4.年末,教师根据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向教学管理学院部提交相关的教学资料。
5.任课教师任教班级所在教学管理学院部和任课教师自身所在教学管理学院部根据学院的统一要求,按照自己管理学院部实际制定的评价教师的标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测评打分。
6.任课教师自身所在教学管理学院部按照学院规定的比例折算、统计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测评结果并将《教师教学工作测评得分汇总表》报送学院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做好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测评结果的审核工作。
五、测评结果的处理
1.教师教学工作测评结果在75分以下的,课时津贴下浮10%。
2.教学工作测评结果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教师课时津贴上浮10%:一是测评结果在95分以上;二是每个教学管理学院部不能超过10%的比例。
3.教师教学工作测评结果在75分及其以上,课时津贴又不符合上浮10%条件的,课时津贴按100%发放。
根据我院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为使教师队伍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规划:
根据学院的发展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列入学院发展规划,提出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规划建设目标(数量、专业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双师结构)和基本建设内容。
二、年度师资队伍建设方案
根据规划的总目标,充分考虑专业建设的需要、教师的现状制订出学年度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师资需求数量与质量,师资建设的内容与方式、选派人员情况等。年度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由管理学院部在每年暑假前一月内提交到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确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方案,报学院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师资建设的基本内容与方式
1、教师引进:根据专业发展的要求,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门人才。
2、学历进修:鼓励在职进修学习,获取硕士、博士学位。
3、校本培养:社会实践是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的主要途径,在任课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各管理学院每年安排一定量教师到企业上顶岗实习,带队指导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
4、专业进修:根据各专业的发展状况,选派骨干教师到相关高校或相关企业进修学习。
5、学术交流:可选派有教学成果的教师或教学骨干参加与其所任课程密切相关的学术会议。
6、参观考察:一般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考察目标、地点,组织对口学习考察活动。
7、校本培训:根据学院发展的要求,组织教师进行相关业务培训、青年教师岗位培训等,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8、自学提高
四、离职进修教师选派原则与条件
1、原则:
(1)专业需要原则。
(2)专业对口原则。
(3)择优选派原则。
2、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年内考核成绩优良。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院任教满3年的任课教师。
五、相关规定
凡经学院统一安排的进修学习,须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计划书、学习成绩证明、学习总结、相关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对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学习任务的,费用自理,视为未完成规定的工作。学习期间的其他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附:1、旅游管理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2、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
附件1 旅游管理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青年教师是管理学院部专业建设的生力军及后备力量, 培养和提高在职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管理学院部长远发展规划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本培养办法的实施,逐步把青年教师打造成为一支师德正师风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意识强、专业知识结构完备、教育教学技能娴熟、实践教学能力强、科研水平高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最终形成“留人、育人、立人”一体化的培养机制。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管理学院部主任为组长,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教学主任为副组长,管理学院教务科科长、管理学院学生科科长、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培养目标
1、熟练运用各种现代教学手段传授专业知识技能。
2、具备将专业知识转化为职业技能以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
3、有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具备双师素质与能力。
四、培养机制:
1、教学能力培训制。目的是让青年教师尽快地掌握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明确教师职责,履行师德规范,快速提高职业教育能力,为教师发展奠定基础。
2、导师制。教研室根据实际推荐,管理学院部审定,原则上1名指导教师带1—2名青年教师,实行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明确导师职责。指导期一般为2年,可根据指导的实际效果由教研室负责确定具体期限,也可由青年教师自行联管理学院指导教师,报教研室同意。
3、社会实践学习制。实行走出去方式,以多种形式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主要方式有参加社会实践、到企业挂职锻炼、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参加专业建设考察、参与实习实践教学、参加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到企业挂职或不定期参与企业经营性活动,可由青年教师自己联管理学院企业,也可由教研室联管理学院安排。
4、全程参与制。青年教师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标准制订、工学结合课程开发、精品课程建设等专业建设活动。
5、汇报课制。青年教师要经常向指导老师汇报备课及教学情况;每学期须举行两次汇报课,由指导教师和管理学院部组成的听课小组对青年教师进行评课、评教,管理学院教务科建立汇报课评课档案存档。
6、考核过关制。要通过备课关、课堂关、学生评教关、专家评教关、教师互评关、教学常规检查关和教学技能关。
7、进修深造制。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下,鼓励青年教师对专业进一步学习和深造。对尚不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年轻教师,管理学院部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时间,鼓励完成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
8、科研任务制。青年教师每年完成1—2篇专业科研论文。
五、培养对象:
1、大学毕业分配到本管理学院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教龄不满三年的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2、调入本管理学院任教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
3、从非教育岗位转入教学岗位的青年教师。
4、外聘教师。
5、认为有必要培养的其他教师。
六、指导教师:
(一)具备的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3、原则上由本专业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担任。
(二)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思想品德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2、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内容、培养措施和预期目标,在指导期内使青年教师达到较好的教学水平。
3、对青年教师在各教学环节的工作进行指导,包括课堂教学示范、编制课程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教案编写、讲稿设计、课堂组织、授课方法、学生毕业设计指导、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学生的考核与成绩评定等,通过指导使青年教师熟悉我院关于教学工作各环节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标准。
4、每学年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实验实训室)听课不少于10学时。
5、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提出建议性意见。
6、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通过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开展有关科研工作(参编教材、课程建设、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使青年教师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7、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在同一时间内指导1名青年教师,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2名。
七、青年教师的职责:
1、积极主动地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
2、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旁听指导教师教学(每学期至少10学时),并做好听课小结;协助指导教师答疑、辅导学生作业等。
3、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
4、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等。
5、结合管理学院部专业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培训进修,努力提高学位层次(青年教师外出进修期间,仍应在每学期末向指导教师书面汇报进修情况)。
6、青年教师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拟订个人的培养计划,写出书面文字,交管理学院部存档。
7、指导期满后,要提供以下资料以备考核。
(1)写出培养书面总结。
(2)指导双方的听课记录。
(3)编写的教学文件(课程整体设计、单元设计、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学生练习等)。
(4)参与科研的情况和撰写的教研、科研论文等成果。
八、考核评价及奖励
1、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后,每学期核定50个课时。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工作量。
2、对在培养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3、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并较好地履行了导师职责,是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工作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4、青年教师的考核采取日常考察与期满考核并重的方式,具体考核工作由各教研室全面负责,指导教师协助做好考核工作;如考核不合格,由管理学院部协同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分析原因,做出延长指导期限或调整岗位等的处理。
5、青年教师原则上应有导师指导培养的经历且经考核合格,并以此作为青年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参加继续教育的依据之一。
6、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考核不合格或者未接受导师指导的青年教师,不能担任课程主讲工作,见习期教师延缓转正定级。
7、管理学院部每年对导师指导与青年教师进修情况做出全面考核总结,对积极履行职责优秀青年教师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附件2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建设实施办法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促进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加快我管理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标准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建设目标
我管理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是:青年教师(40岁以下)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35%以上;高级职称(不含高级讲师)比例达到30%以上,且在各专业中的结构分布合理,大多数专业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建设措施
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必须报考在职研究生,2006年9月以前考上者,其研究生培养费学院全额报销,2006年9月以后考上者,其研究生培养费只报销50%。
争取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报评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鼓励和支持专任教师报考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有计划的选派部分专任教师到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专业实践,每批实践不得少于半年。
有计划的选派部分专业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
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教师的科研条件,加大对教师科研立项的支持力度,作好教师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工作。
积极引进一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聘请一批具有中级技师(或以上)的“能工巧匠”和各类专家,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管理学院分专业制定“双师素质”教师达标计划报学院组织人事处,争取学院支持。
附件3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指学院正式聘任的,已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企业及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技师及能工巧匠。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
2、专业结构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
3、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愿意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者优先聘用,企业及社会中的能工巧匠聘为实训实习指导教师的可不受技能等级的限制。
二、聘用程序
1、管理学院部申报:教学管理学院部根据本管理学院部教学工作的需要,于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所需兼职教师聘任计划及聘任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兼职教师数一般要求在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计数之比的20%以上,如果管理学院部内教师工作量不满时,也应聘任10%左右的实践指导教师。
2、教务处审核:教务处主要是审核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教学任务及校内教师工作量等情况,并会同聘用管理学院部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
3、组织人事处审定:组织人事处对全院聘用的兼职教师进行最后审定,并将审定结果于学期末通报给教务处和聘用管理学院部。兼职教师上课前与组织人事处和聘用管理学院部签订聘用协议书,并对相关材料备案。
三、教学管理
1、兼职教师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用管理学院部领导和指导,接受学院教学检查与评估,参加有关课程及实践内容的教研活动。
2、聘用管理学院部应按照校内教师的教学要求对兼职教师的课程教学或实训教学进行管理,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教学检查与评估,保证教学质量。
3、教务处应加强对兼职教师教学工作的抽查,对兼职教师教学问题实行“红黄牌”制度,即出现两次一般教学事故或一次严重教学事故给予“黄牌警告”;出现三次一般教学事故、两次严重教学事故或一次重大教学事故给予“红牌”,即解除聘任。
4、在对管理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时,兼职教师的教学效果及教学事故亦和在岗教师同等对待。
5、聘用管理学院部要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并将档案资料报送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酬金发放
1、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应超过10学时/周,其计算办法参照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2、兼职教师的课酬标准由兼职教师与聘任管理学院部协商确定,并在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其课酬在学院核定给管理学院部课时津贴中列支。
3、兼职教师的课酬按学期发放,由聘任部门填报,教务处审核,经院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
(试行)
为适应我管理学院办学规模的发展,促进管理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高,改善和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等,及时保障教学及实践教学的用人需求,努力构建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梯队配置、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学和科研队伍,特制定本标准。
一、师资引进原则
1.师资引进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学院部的学科建设、师资结构制定年度师资引进计划,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进行。
2.依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学科发展以及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师生比,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本科办学条件中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指标要求,确定管理学院人员编制数额。严格控制管理学院确定的岗位编制总量,及时补充教师队伍。
3.管理学院在学校确定的岗位控制数范围内,按照职责明确、任务饱满的原则,设置教师岗位并明确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目标。
4.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聘约管理的原则。原则上不引进不符合师资引进要求的人员。
二、师资引进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心爱护学生成长,热爱教师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教师岗位师资引进要求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专业对口。优先引进具有博、硕士学历学位及高校刚退休离岗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在生产管理等相关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双师素质人才。
3.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非高校管理学院统引入的教学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获得专职教师资格。
三、师资引进程序按照学院师资引进程序规定办理。
四、师资选拔测评
(一)主要内容
1.拟教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2.正确理解和把握拟教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能力,分析教学大纲及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实验指导(实习、实践)、进行教学效果测评的能力,选择教学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3.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思维能力。
(二)测试方法
1.面试:通过观察、提问、谈话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人生观与价值观是否与本校价值理念相匹配。
2.专业知识测评:对拟教学科专业知识测评,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
3.试讲:重点考察应试者组织课堂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制作教具的技术能力。根据应试者拟教专业指定试讲内容,应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班级组织教学,时间为课程讲授35分钟,问题解答10分钟。如试讲条件不具备,可采用说课的方法,说课与试讲测试要求相同,评分标准一致。
4.对拟担任民歌民舞、形体训练等特殊课程的教师应试者,在试讲时还要进行专业特长测试。
5.试讲实行打分,总分为100分,理论试讲占70%,面试问答占30%。最后根据考核小组成员的打分进行总排名,各专业按最终成绩选拔。
6.试讲内容主要为专业理论讲解(试讲者可自行定题)35分钟和10分钟面试问答;民歌民舞、形体训练为35分钟专业理论讲解、2小时专业测试。
(三)测评选拔标准
面试测评标准
面试测评内容 |
测试标准 |
分 数 |
基础知识和 基本理论 |
熟练掌握拟教学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正确回答专家的提问。 |
40 |
衣着举止 |
衣着整洁大方,修饰得当;教态自然亲切,体态端庄,举止文明、待人礼貌;从容自然,心理素质好。 |
20 |
思维能力 |
围绕话题,审题准确,突出重点,思辩灵活;应对自如,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
20 |
语言表达能力 |
普通话标准规范,表达准确流畅,生动亲切。 |
20 |
试讲测评标准
试讲测评内容 |
测评要求 |
分数 |
实现教学目的的 能力 |
教学目的明确,注重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发展个性,尊重学生,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 |
15 |
掌握教材内容的 能力 |
符合教学目标要求,教学内容正确,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教材,重视理论联管理学院实际,重视能力培养。教材处理得当,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
20 |
组织课堂教学的 能力 |
注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启发学生思维。善于组织教学。教学设计合理、节奏得当。注意课堂信息反馈,有应变能力和教学调控能力。 |
20 |
教学基本素养 |
教态亲切自然,普通话标准流利,准确规范、术语正确、言简意赅,逻辑性强。板书层次分明,图例规范。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表现出良好的气质和师德修养。 |
15 |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 |
根据教学需要,适时、适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等手段,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灵活多样,适合教学内容;实践、实验方案规范,演示正确,操作规范,讲解清楚。 |
15 |
教学效果 |
达到教学目标,课堂气氛好,听课后的总体印象。 |
15 |
五、聘任及管理
1.学院与专任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首期合同试用期2个月,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聘用期为1年,硕士研究生为3~5年。首期合同结束前一个月进行聘期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2.对接近离退休年龄或获准延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聘期由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原则上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的教师不超过女65岁/男68岁,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不超过70岁。
3.凡新到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习见期制度。
本规定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内实训基地是学院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是帮助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重要途径。为按时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对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内实训基地的职责
(一)校内实训基地的功能是满足实践教学、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和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
(二)实训基地要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和考核,专业技术指导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接受任务后要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协助指导教师圆满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三)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更新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使学生在职业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得到提高,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实训室必须对开出的实训项目进行改进和完善,及时完成对教学任务书、项目开出实情、实训结果、人员变动情况、科研及对外开放、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等基本信息的收集、统计和汇报。
二、要求和评估
(一)各类实践教学必须在学生实训前由管理学院提出具体安排计划,并附实践教学大纲,及时交到实训基地,由带队教师与实训基地联管理学院安排落实。
(二)实践教学带队教师应从严要求实训生,使学生按时参加实践教学,自觉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爱护仪器、设备,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入实训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和将食物带进室内。
(四)实训结束后,带队教师应对每个学生的实训情况做出考核评语,并写出实训工作总结或报告。由基地负责校对,并对实训工作作整体评价。
三、领导和管理
(一)校内实训基地实行统一领导和院、管理学院两级管理模式,由教务处、管理学院共同管理。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实训中心负责设备维修等服务,安排管理人员值班;管理学院组织本部门教师参加技术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能使用实训室。
(二)管理学院应加强对实训基地的领导和管理,由主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实训室管理建设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选派经过专业训练、并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完成及实训质量的提高。
(三)管理学院具体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队伍,确保基地正常运行,组织落实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全院各专业共用的实训室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和调度,实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四)教务处负责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负责学院实训室建设立项和宏观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学校基地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宏观管理和协调基地各项工作。
(五)实训室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各实训基地要对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聘任、晋级和表彰的必要条件。
(六)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训室要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易燃、易爆等物质按规定存放和保管使用。
(七)实训室如发生火灾、盗窃责任事故,并造成较大损失,属个人责任,将视事故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实训室必须提前10分钟开门,组织学生进场。使用实训室的教师要认真参加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必须提前 5分钟达到实训室,开启设备,使用完毕,要关闭设备、电源和门窗,做好实训室的使用登记。
四、 本管理办法由旅游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教学实训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措施。为了充分发挥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在教学实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管理,促进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校外教学实训基地是指有关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为我院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的生产实训、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而提供的场所。
2.学院各专业的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由学院与有关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各教学管理学院(部)应根据不同专业的性质、特点,根据本专业实训教学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完成实训项目,能承担实训管理任务,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3.为保证校外实训教学正常开展和实训教学计划的实施,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实训项目、内容能很好地检验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
(2)能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和劳动保障;
(3)能为学生实训提供必备食宿条件;
(4)能为学生实训指派较高水平的指导教师;
(5)实训基地建立后,能在几年内保持相对稳定。
4.各教学管理学院(部)应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和实训要求,按照合理布点、分步建设、先易后难、互利互惠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校外教学实训基地。按照尽量满足教学需要的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2个以上的校外实训基地。
5.学院与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在合作期内应承担如下义务:
(1)学院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3)教学实训共建单位对实训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
(4)教学实训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教学实训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恩施市区以外的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应妥善安排实训师生的食宿、交通等条件。
6.教学实训基地共建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经协商应由学院(教务处)或管理学院(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教学实训基地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学院教务处、教学实训基地、有关管理学院(部)各执一份。教学实训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合作的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训项目,实训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协议合作年限,其它。
7.为了规范学院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行,学院和各教学管理学院(部)必须采取措施强化对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管理。
(1)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由院、管理学院两级教务部门统一管理,包括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申报、检查和评估;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建设经费的管理等。日常事务由管理学院(部)具体负责。
(2)为规范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各教学管理学院(部)要制定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每学期要制定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实训计划(包括实训项目、实训课时、实训时间);搜集、整理实训资料(包括实训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实训教案、实训过程记录、学生实训报告等),并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管理办法(教务处[2004]17号)》的要求装订成册存档;定期进行校外实训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校外实训教学经验,确保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功能的正常发挥。
(3)管理学院(部)负责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规划、选点,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材料申报和建设工作。
(4)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经学院批准后由管理学院(部)自行挂牌或由学院统一组织挂牌。
8.为促进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应会同有关管理学院(部)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实训情况。对协议到期的教学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1、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区域卫生,检查吧台所有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2、开班前检查头天营业所剩酒水数目,并根据所需及时补充货源。
3、熟悉酒吧内所有酒水的货源、牌子及产地并知其口味,懂得其储藏方式,饮用方式以及鸡尾酒的调配方式。
4、随时注意吧台内所有杯具、用具的清洁卫生,必须保证干净、无破损、无污点。
5、出品时要做到先进先出,要保证出品快速、准确、高质量。
6、吧员应与顾客积极交流并保持良好关管理学院,尽量了解熟悉顾客的姓名喜好等个人信息以便更周到地为客人服务。
7、严格执行见单出货的要求,杜绝酒水出货时的差错。
8、下班前认真清点当日营业所剩酒水的数量并做好记录(盘点存货),与执班管理员做好交接。
9、月底根据经营预测提出下月吧台酒水与物品听申购数量。
1、准时按班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更换工装戴好工作牌,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班前会。
3、清点酒水检查制冰机制冰情况及其他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4、补充当日酒水及所需物品。
5、打扫吧台内所有清洁卫生,准备餐中相关物品。
6、接单后须仔细看单检查是否有错(包括日期、写单时间、数量、出品名称),餐中照单按时按量准时出货。
7、对前台所退酒水要仔细查看,按规定在单据上签字。
8、出茶、干果,制作果盘。
9、随时清洁酒瓶、酒杯等各种器具,使之摆放有序。空瓶、空罐、空箱应及时处理,做到台面地面清洁。其中星期一全面清洁、整理,做大扫除。
10、营业结束后清点水果与干果数量,及时叫第二日货。
11、营业结束后将吧内卫生打扫干净,并对所剩酒水进行清点记录,锁好吧台所有酒柜。
项 目 |
操作程序及标准 |
台布 |
可采用抖铺式、推拉式或撒网式铺设,要求一次完成,两次扣0.5分,三次及以上不得分 |
台布定位准确,十字居中,凸缝朝向主副主人位,下垂均等,台面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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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裙或装饰布 |
桌裙长短合适,围折平整或装饰布平整,四角下垂均等(装饰布平铺在台布下面) |
餐椅定位 |
从主宾位开始拉椅定位,座位中心与餐碟中心对齐,餐椅之间距离均等,餐椅座面边缘距台布下垂部分1.5厘米 |
餐碟定位 |
一次性定位、碟间距离均等,餐碟标志对正,相对餐碟与餐桌中心点三点一线 |
距桌沿约1.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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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碟手法正确(手拿餐碟边缘部分)、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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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碟、汤碗、汤勺 |
味碟位于餐碟正上方,相距1厘米 |
汤碗摆放在味碟左侧1厘米处,与味碟在一条直线上,汤勺放置于汤碗中,勺把朝左,与餐碟平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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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架、筷子、长柄勺、牙签 |
筷架摆在餐碟右边,与味碟在一条直线上 |
筷子、长柄勺搁摆在筷架上,长柄勺距餐碟3厘米,筷尾距餐桌沿1.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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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套正面朝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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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签位于长柄勺和筷子之间,牙签套正面朝上,底部与长柄勺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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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杯、白酒杯、水杯 |
葡萄酒杯在味碟正上方2厘米 |
白酒杯摆在葡萄酒杯的右侧,水杯位于葡萄酒杯左侧,杯肚间隔1厘米,三杯成斜直线,向右与水平线呈30度角。如果折的是杯花,水杯待餐巾花折好后一起摆上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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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杯手法正确(手拿杯柄或中下部)、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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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巾折花 |
花型突出主位,符合主题、整体协调 |
折叠手法正确、卫生、一次性成形、花型逼真、美观大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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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餐具 |
公用餐具摆放在正副主人的正上方 |
按先筷后勺顺序将筷、勺搁在公用筷架上(设两套)公用筷架与正副主人位水杯对间距1厘米,筷子末端及勺柄向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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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单、花瓶(花篮或其他装饰物) 和桌号牌 |
花瓶(花篮或其他装饰物)摆在台面正中,造型精美、符合主题要求 |
菜单摆放在筷子架右侧,位置一致(两个菜单则分别摆放在正副主人的筷子架右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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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号牌摆放在花瓶(花篮或其他装饰物)正前方、面对副主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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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 盘 |
用左手胸前托法将托盘托起,托盘位置高于选手腰部 |
综合印象 |
台面设计主题明确,布置符合主题要求 |
餐具颜色、规格协调统一,便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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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美观、具有强烈艺术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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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过程中动作规范、娴熟、敏捷、声轻,姿态优美,能体现岗位气质 |
项 目 |
项目评分细则 |
台布 |
台布中凸线向上,两块台布中凸线对齐 |
两块台布面重叠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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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位方向台布交叠在副主人位方向台布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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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布四边下垂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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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设操作最多四次整理成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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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椅定位 |
摆设操作从席椅正后方进行 |
从主人位开始按顺时针方向摆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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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椅之间距离基本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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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席椅的椅背中心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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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椅边沿与下垂台布相距1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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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盘 |
从主人位开始顺时针方向摆设 |
盘边距离桌边1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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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盘中心与餐位中心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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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与盘之间距离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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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盘沿右侧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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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叉、勺 |
刀勺叉由内向外摆放,距桌边距离符合标准(标准见最后“备注”) |
刀勺叉之间及与其他餐具间距离符合标准(标准见最后“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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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盘、黄油刀、黄油碟 |
摆放顺序:面包盘、黄油刀、黄油盘 |
面包盘盘边距开胃品叉1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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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盘中心与装饰盘中心对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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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油刀置于面包盘右侧边沿1/3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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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油碟摆放在黄油刀尖正上方,相距3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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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油碟左侧边沿与面包盘中心成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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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具 |
摆放顺序:白葡萄酒杯、红葡萄酒杯、水杯(白葡萄酒杯摆在开胃品刀的正上方,杯底中心在开胃品刀的中心线上,杯底距开胃品刀尖2厘米) |
三杯成斜直线,向右与水平线呈45度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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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杯身之间相距约1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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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手持杯中下部或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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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花坛或其他装饰物) |
花瓶(花坛或其他装饰物)置于餐桌中央和台布中线上 |
花瓶(花坛或其他装饰物)的高度不超过30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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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台 |
烛台与花瓶(花坛或其他装饰物)相距20厘米 |
烛台底坐中心压台布中凸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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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烛台方向一致,并与杯具所呈直线平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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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签盅 |
牙签盅与烛台相距10厘米 |
牙签盅中心与压在台布中凸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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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盐瓶 |
椒盐瓶与牙签盅相距2厘米 |
椒盐瓶两瓶间距1厘米,左椒右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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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盐瓶间距中心对准台布中凸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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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巾盘花 |
在装饰盘上褶,在盘中摆放一致,左右成一条线 |
造型美观、大小一致,突出正副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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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水及斟酒 |
为三位客人斟倒酒水(其中餐台长边2人,短边1人) |
口布包瓶,酒标朝向客人,在客人右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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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水及斟酒的顺序为:水、白葡萄酒、红葡萄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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斟倒酒水的量:水4/5杯;白葡萄酒2/3杯;红葡萄酒1/2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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斟倒酒水时每滴一滴扣1分,每溢一滩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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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盘使用 |
餐件和餐具分类按序摆放,符合科学操作 |
杯具在托盘中杯口朝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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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印象 |
台席中心美化新颖、主题灵活 |
布件颜色协调、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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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设计高雅、华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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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过程中动作规范、娴熟、敏捷、声轻,姿态优美,能体现岗位气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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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装饰盘;2、主菜刀(肉排刀);3、鱼刀;4、汤勺;5、开胃品刀;6、主菜叉(肉叉);7、鱼叉;8、开胃品叉;9、黄油刀;10、面包盘;11、黄油碟;12、甜品叉;13、甜品勺;14、白葡萄酒杯;15、红葡萄酒杯;16、水杯。 各餐具之间的距离标准:(1)1、2、4、5、6、8与桌边沿距离为1厘米;(2)1与2,1与6,8与10,1与12之间的距离为1厘米;(3)9与11之间的距离为3厘米;(4)3、7与桌边的距离为5厘米;(5)6、7、8之间,2、3、4、5之间,12与13之间的距离为0.5厘米;(6)14、15、16杯肚之间的距离为1厘米。 |
1.本实训室供卫生间的清扫实训使用。
.2.进入实训室必须按要求着装。
3.进入实训室不得追逐打闹、高声喧哗;不得踩踏墙面、攀爬窗户。
4.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准吃食物,严禁吸烟。
5.实训时必须听从安排,认真观摩,规范操作。
6.实训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需按规定价格赔偿。
7.实训完毕,应将实训设备整理归位,将实训室地面清扫干净,
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及门窗,待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8.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1.本实训室供前厅服务技能操作训练使用。
2.进入实训室必须按要求着装。
3.进入实训室不得追逐打闹、高声喧哗;不得踩踏墙面、攀爬窗户。
4.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准吃食物,严禁吸烟。
5.实训时必须听从安排,认真观摩,规范操作。
6.实训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需按规定价格赔偿。
7.实训完毕,应将实训设备整理归位,将实训室地面清扫干净,
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待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8.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步骤 |
操作方法 |
1.接听电话 |
铃响三声之内接电话。 左手拿话筒,右手拿笔准备记录。 |
2.问候客人 |
问候客人,自报部门。 问候语:早上(下午/晚上)好!若电话铃响超过三声,则应在问候语后向客人道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通报部门:xx饭店预订处 |
3.聆听客人的 预订要求 |
倾听客人的要求。 确认客人的抵店日期、离店日期、所需客房的类型及间数。 查看计算机或客房预订显示架中的房间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此次预订。 |
4.询问客人姓名及预订代理人情况 |
礼貌询问客人姓名及英文拼写,并重复确认。 若是代人预订,还需询问代理人姓名、单位、联管理学院电话。 |
5.推销客房 |
介绍房间种类和价格,从高价房到低价房。 |
6.询问付款方式 |
保证性预订需询问客人付款方式,并做付款担保。在预订单上注明。 |
7.询问客人抵达情况 |
询问抵达时间。 向客人说明饭店有关预订的规定:保留客房至抵店当日18:00。如抵达时间超过18:00,需做保证性预订。 |
8.询问特殊要求 |
询问客人有无特殊要求,并详细记录。 |
9.复述预订内容 |
抵离店日期、房间类型及数量、价格 客人姓名 特殊要求 付款方式 代理人情况 |
10.完成预订 |
向预订客人或代理人致谢。 完成预订信息的储存和传递。将预订资料输入电脑,并将预订号码写在预订单上。如客人是常客,则打印客人资料,附在预订单后面。如客人持有贵宾卡,则需将卡号写在预订单上。将预订资料按日期存档。如有其它要求,应填写表单送往相关部门。 |
(一)有预订散客的入住登记程序
步骤 |
操作方法 |
1.迎接客人 |
(1)当客人抵达饭店时,首先应表示欢迎,有礼貌地问明客人姓名并以姓名称呼。 (2)客人到达前台,但你正忙时,应向客人示意,表示他不会等候很久(如客人已等候多时,应首先向客人道歉)。 (3)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要查看客人是否有留言、电脑中所注明的特殊要求及注意事项。 |
2.为客人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
(1)请客人在入住登记表上填写所需内容,问清付款方式,并请客人在登记表上签字。 (2)核对一切有关文件,包括护照、身份证、签证有效期、信用卡签字的真实性等。 (3)为客人分配一间适合其需要的房间,并与其确认房价和离店日期。 |
3.为客人提供其它帮助 |
入住手续完毕后,询问客人是否需要行李员帮助,告诉客人电梯的位置,并祝客人住店愉快。 |
4.信息的储存 |
(1)接待客人完毕后,立即将所有有关信息输入电脑,包括客人姓名的正确书写、地址、付款方式、国籍、护照号码、离店日期等。 (2)检查信息的正确性,并输入到客人的档案中。 (3)登记表要存放进客人的入住档案栏中,以便随时查询。 |
(二)无预订散客的入住登记程序
步骤 |
操作方法 |
1.接受无预订客人入住要求。 |
(1)确定客人无预订,根据饭店客房出租情况决定饭店是否可接纳客人入住。 (2)若可安排客人入住,则可以推销客人所需的客房,并检查客人在饭店是否可以享受特殊价或公司价。 (3)在最短时间内为客人办理入住手续。 |
2.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
(1)填写入住登记表,确认离店日期和房间价格。 (2)核对一切有关证件。 (3)分配房间,确认付款方式,并按饭店规定收取押金。 (4)填写房卡,发给钥匙。 |
3.提供其它帮助 |
(1)通知行李员,引客人进房。 (2)告知电梯位置,祝客人居住愉快。 |
4.信息储存 |
(1)立即将所有有关信息输入电脑,包括客人姓名、地址、付款方式、国籍、护照号码、离店日期等。 (2)检查信息的正确性,并输入到客人的客史档案中。 (3)登记表要存放进客人的入住档案栏中,以便随时查询。 |
步骤 |
操作方法 |
(1)询问客人房号及姓名,收回钥匙 |
客人离店要求结账时,主动迎接客人,表示问候,问清客人姓名、房号,找出账单,并重复客人姓名,以防出错。同时收回客房钥匙。 |
(2)查房 |
通知客房服务中心派客房服务员检查客房状况,是否有客人遗留物品,小酒吧是否有动用,客房物品是否齐全及有无损坏等。 |
(3)打印帐单,将帐单呈请客人检查、确认并在帐单上签字。 |
委婉地询问客人是否有最新消费,如长途电话费、早餐费等,并在电脑上查阅以免漏账。打出客人消费账单,并将账单呈请客人检查、确认并在账单上签字。 |
(4)结帐。 |
收回押金收据。根据客人的不同付款方式进行结账。客人付款的方式通常有:现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社凭证、客人间代付账款等。 |
(5)道别 |
向客人表示感谢,祝客人旅途愉快。 |
(6)将钥匙交接待处以更改房态。 |
将客人的登记表盖上时间戳,连同钥匙一起交接待处,以更改房态。 |
1.本实训室供中式铺床操作训练使用。
. 2.进入实训室必须按要求着装。
3.进入实训室不得追逐打闹、高声喧哗;不得踩踏墙面、攀爬窗户。
.4.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准吃食物,严禁吸烟。
. 5.实训时必须听从安排,认真观摩,规范操作。
6.实训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需按规定价格赔偿。
. 7.实训完毕,应将实训设备整理归位,将实训室地面清扫干净,
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待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8.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步骤 |
操作方法 |
1.拉床 |
弯腰下蹲,将床拉离床头板30-50cm,并检查和整理床垫、褥垫。 |
2.铺床单 |
(1)操作者站在床尾中间的位置,以不贴床为宜。 (2)开单。用左手抓住床单一头,右手将床单的另一头抛向床面,并提住床单的边缘甩开床单。 (3)甩单。将甩开的床单抛向床头位置。将床单打开使床单的正面朝上。手心向下抓住床单的一边,两手相距80-100cm。将床单提起,使空气进到床单尾部,并将床单鼓起,在离床面约70cm高度时,身体稍向前倾,用力打下去。当空气在床单尾部推开的时候,利用时机顺势调整,将床单往床尾方向拉正,使床单准确地降落在床垫的正确位置上。甩单时一次到位,床单正面向上,横向纵向中线居中。 (4)包边包角。 包角从床尾开始。先将床尾部位下垂的床单包进床垫下面。包右角时,左手将右侧下垂床单拉起折角,右手掌摆成斜45角,松开左手,使床单自然形成内斜角45、外直角90的样式,再用左手托起床垫,右手前臂将下垂的床单打入床垫内。 包左角时,方法与右角相同,但左右手动作相反。 包床头两角时,方法与包床尾两角方法相同。包好后的四个角应式样、角度一致,四个角均匀、紧密,内斜角为45,外直角为90。 |
3.套被套 |
(1)和打开床单的方法一样把被套展开,使其正面朝上,被套口位于床尾。(2)抖动被套口使被套充气。然后将被芯两角塞进被套两角,双手抖动使被芯均匀地装进被套中,并管理学院好被套口处的带子。套好的被子应四角饱满。 (3)将套好的被子平铺于床上,纵向中线居中,床头的被子与床头平齐。表面要平整。 (3)打枕线。将床头的被子反折55cm,打好的枕线美观、平整、无褶皱。 |
4.套枕套 |
(1)将枕套抖开,放在床面上。枕芯对折,从枕套开口处送入,封好枕套口。整理枕头。 (2)将套好的枕头摆放在距床头5cm的床面居中位置上,枕套中心线与床单的中心线相互吻合,枕头开口反向于床头柜。 (3)枕头四角饱满,外型平整、挺括,枕芯不外露。 |
5.将床复位 |
弯腰将做好的床慢慢推回,注意将床摆正,进一步整理床面,使其平整美观。 |
模拟导游实训室管理制度
实训科任教师教师须知
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训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一周向管理学院部提出申请,经管理学院部教学副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2、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
3、严格按照实训计划安排学生进行实训
4、教育学生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
5、指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督察,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6、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清洁卫生工作,离开实训室前通知检查各项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7、对不认真执行以上制度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至全部。
使用班级与学生须知
为了有效利用模拟导游实训室,使学生能够在本室更好的学习和进行导游技能训练,模拟导游实训室为此做了以下的使用管理制度:
1.在本实训室进行练习实训时,必须听从老师统一安排。不许喧哗、打闹,严禁吃东西带零食入内。
2.进入本实训室,要排队进入。不可抢行。因为抢行而导致把相关仪器设备和电线等的损坏或本人相应人身伤害,一律责任自己负。
3.进入本实训室,手机关机。每次使用本实训室后,本班同学打扫本室卫生后,方可离开。
4.严禁私动相关仪器设备,如功效、投影仪、大屏幕、立体眼镜和窗帘等。如有相应损坏,要相应赔偿。
5.立体眼镜听从老师安排领取。用完后原样返回。损坏者按原价三倍赔偿。
6.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本室,都要注意如电、窗、门等的安全。
7.对于进行模拟实训过程中,所发放的扩音器、旅行社模拟小旗等,要听从老师的指挥使用,如果因自己的原因而损坏,损坏者做出相应以原价三倍赔偿。